“拉麪哥”遭圍堵蹭流量 怎樣保護他的正當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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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麪哥”遭圍堵蹭流量 怎樣保護他的正當權利

短視頻截圖

  一碗拉麪只賣3元,堅持15年不漲價——來自山東費縣的農民程運付因此舉走紅網絡,被網友稱為山東“拉麪哥”。

  網友空前的關注也給“拉麪哥”帶來了煩惱,每天數百名蹭熱度的主播將“拉麪哥”的家圍得水泄不通,直播的、跳舞的、賣貨的,甚至還有“賣身葬父”“求偶示愛”等低俗行為,導致他無法出攤。

  實際上,普通人一夜間成為網紅被過度圍觀而陷入困境的現象已經多次上演。從“大衣哥”到“小馬雲”,再到因酷似周杰倫而爆紅的保定雞蛋攤主,很多普通人可能瞬間成名被捲入流量漩渦,許多想出名的人也採用各種甚至是低俗方式蹭熱度,嚴重侵擾了他們的日常生活。

  接受《法治日報》記者採訪的專家認為,在短視頻平台迅速發展的網紅經濟時代,不管自身願不願意出名,都有“拉麪哥”這樣的“草根”網紅不斷湧現。他們的正當權利應當受到保護,一些採取低俗方式追熱點的行為也應當被規制,這需要當事人自身、主播、短視頻平台、政府部門乃至整個社會的共同努力。

  意外走紅備受矚目

  過度圍觀影響生活

  程運付成為網紅後,並不開心,反而承受了巨大的壓力。同在山東費縣的村民吳強(化名)告訴《法治日報》記者,最近每天都有數百人圍堵在“拉麪哥”家門口,有做直播的、有擺攤賣貨的,甚至還有向他求愛的、喊他“乾爹”的,真正想去吃麪的沒幾個,都是想蹭熱度、蹭流量的。

  有人説,在“拉麪哥”家門口,能看到全中國最瘋狂的主播們。據瞭解,過度圍觀不僅讓程運付一家無法正常生活和出攤趕集,還導致村裏交通癱瘓,嚴重侵擾村民的生產生活。

  “拉麪哥”現在的困境,如同先前走紅的“大衣哥”“小馬雲”的重演。

  種種事例表明,很多普通人在不經意間成為網紅後,生活往往被過度關注,人們為了蹭流量無所不用其極,甚至包括採用一些低俗、侵犯他人隱私的手段。而網紅時代,流量來得快去得也快,被打擾的當事人往往生活徒留一片狼藉,有些人的人生軌跡也因此發生轉變。互聯網可以讓人出名,但無法讓人拒絕出名、拒絕被圍觀。

  以“拉麪哥”為例,儘管他多次申明自己並不想紅,只想本本分分過日子,但還是被各方流量“圍獵”。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告訴《法治日報》記者,網絡經濟時代,普通人拒絕出名很難做到。

  “網絡的表達是比較自由的,一般只要不捏造事實、不侵害他人個人信息等人格權以及不以侮辱性語言詆譭他人即可。這兩條法律底線作為平台管理的基本抓手,從這個角度講,平台能管得了侵權和違法行為,但管不了輿論的產生和方向。”朱巍説。

  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產業管理學院學術委員會副主任、法律系主任李丹林分析,畸形蹭熱度現象的產生有多種原因:一方面,如今公眾的心態普遍較為浮躁,在這種情況下,人們易受經濟利益或者出名的誘惑,缺乏理性;另一方面,主播自身以及給其提供支撐的平台也應負起相應的責任。

  博主越界“蹭流量”

  涉嫌侵犯多項權益

  北京瀛和律師機構知識產權委員會版權專家、娛樂法律師黃羣輝向《法治日報》記者介紹,部分短視頻博主的越界行為可能會侵犯到當事人的多項權益。

  “比如,未經授權使用當事人的姓名進行宣傳,涉嫌侵犯姓名權;未經同意拍攝製作、使用、公開當事人的肖像等,涉嫌侵犯肖像權;侮辱誹謗、虛構事實博取關注的行為,涉嫌侵犯名譽權;私闖民宅偷拍偷錄直播等行為,涉嫌侵犯隱私權;擅自公開當事人身份信息、住址、電話號碼、行蹤信息等,涉嫌侵犯個人信息權益。情節嚴重的,可能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刑法等有關規定。”黃羣輝説。

  黃羣輝説,對此,當事人可以採取多種方式維護自身權利。可以向網絡平台進行投訴,要求平台刪除涉嫌侵權內容;可以向行業主管部門進行舉報,如市場監管部門、文化監管部門等;可以通過民事起訴的方式,要求停止侵害,賠償損失,甚至可以提出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訴求;對於嚴重侵權行為,還可以選擇報警尋求保護。

  李丹林認為,近乎瘋狂的蹭熱點行為會帶來極大的消極影響。“首當其衝的就是當事人正常生活的安寧。這種不分內容、過度追逐的行為,可能會影響青少年的價值觀,不利於他們身心健康成長。對平台而言,平台追求的這種違反公序良俗、甚至違法的行為帶來的也不是正當的經濟利益,可能會破壞正常的競爭秩序。”

  李丹林説,從表面上來看,這些譁眾取寵的低俗行為偶然也會帶來經濟流量,但不是主流的網絡經濟發展方式。好的經濟發展,應當是使人們過上有尊嚴感、幸福感和保障感的生活,但就“拉麪哥”來看,其自身和周圍居民的生活安寧和幸福都遭到了破壞。這樣的經濟發展代價太大,而且本末倒置。

  加強網絡內容監管

  提高社會文明程度

  從“犀利哥”到“大衣哥”,從“殺魚弟”到“小馬雲”,如何避免普通人被流量裹挾、無法正常生活的事情再次發生?在這些事件中,主播、短視頻平台又能做些什麼?

  黃羣輝認為,就主播自身而言,應當嚴格遵循《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等相關規定,加強行業自律。在內容創作和發佈上更注重品質和內容,擯棄低俗之風,不譁眾取寵,不製造文化垃圾。

  今年年初,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等七部門聯合發佈《關於加強網絡直播規範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督促直播平台對照相關規範,對主播賬號實行分級分類管理,規範網絡主播行為,防範非理性、激情打賞,遏制商業營銷亂象。以強化高品位文化產品供給為目標,推動網絡直播平台強化主流價值引領,樹牢正確導向意識,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有效提升直播平台“以文化人”的精神氣質和文化力量。

  朱巍説,對平台而言,話題感是求之不得的事情。話題就帶來流量,爭議就是關注,在流量為王、變現迅速的時代,平台會以最大的熱情來完成普通事件的熱點轉化,甚至主動通過設置熱榜、話題等形式來搭建爭議的話題。但在追求經濟效益的同時應當遵守相關規範,積極承擔社會責任,兼顧社會利益。

  李丹林則認為,一方面,在註冊成為普通用户和網絡主播時,平台應更多注重用户和主播對相關內容標準和規範的掌握,比如通過定期測試等方式,而不是簡單打個勾表示“我同意”“我已知曉”;另一方面,相關內容和標準也應更加全面,不能僅規定內容應該呈現什麼、不應該呈現什麼,還應對如何正確獲取這些內容作出規定。

  接受《法治日報》記者採訪的專家認為,互聯網中,每個人都是流量的生產工具,或是被消費,或是消費別人。要想從根源上遏制流量亂象,不僅外部監管要跟上,內在的社會文明程度也要提升。

  黃羣輝認為,從外部來看,政府相關部門要加強網絡監管,尤其是內容監管,通過行政或司法手段,進一步明晰網絡平台的行為規範和責任問題。加大對違法違規主播的懲戒力度,以公正裁判或行政處罰樹立正確的行為規範,引領社會風尚,引導網民不斷提高自身文化素養。

  “從內部來看,這種畸形的蹭流量亂象之所以盛行,説明存在市場需求,個人的關注其實也在影響着直播平台和主播的關注。當越來越多的提升文化消費鑑別力,自覺抵制文化次品時,劣質品自然失去市場,優秀作品自然脱穎而出,創作、傳播得以良性循環。”黃羣輝説。

  在李丹林看來,必須要以提升整個社會的內在文明程度為基礎性前提。“如何提升社會文明程度,還是要回到教育本身。現在一些主播不正確的觀念意識和瘋狂的行為與原先的家庭成長環境和學校教育密切相關,很多青少年思想也因此遭受毒害。這並不是一個一蹴而就的過程,可能需要幾十年、一代人兩代人的努力,扭轉現代教育中不合理的部分,逐步提升社會文明程度才能做到。”

  來源: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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