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以法律為盾 對“以愛為名”的暴力説“不”

由 圖門耘 發佈於 綜合

中新網銀川3月1日電 (記者 李佩珊)自2016年3月1日至今,《反家庭暴力法》已正式實施五年,這部法律的出台使民眾逐漸轉變觀念。從刻板印象裏的“家務事”到宣示“國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當個人在家門內沒有能力保護自己,公權力便加以保護。記者1日從寧夏婦聯獲悉,“孃家人”積極構建社會化反家暴工作機制,形成了集宣傳、諮詢、預防、庇護、處置、援助為一體的反家暴工作網絡,保護每個“她”的合法權益。

據介紹,寧夏婦聯先後推動出台了《寧夏家庭暴力告誡制度實施辦法》《關於進一步加強寧夏婦女兒童權益司法保護工作的意見》《關於建立推動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工作的合作機制》等相關文件。2019年,寧夏人大專門出台《寧夏婦女權益保障條例》,意見和條例中都明確了“禁止對婦女實施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等多項反家暴規定,從源頭上警示和預防家庭暴力。

已從事法律援助工作16年的寧夏婦聯公益律師、寧夏婦聯權益部掛職副部長保文靜表示,家庭暴力絕不是一些人口中所謂的“家務事”。她接觸過的許多當事人都因顧及面子、為了孩子而對家暴選擇沉默和忍耐,這不但縱容了施暴者,更會給家庭中未成年人的成長帶來不良影響。

其實,維權一直是婦聯繫統的工作重點。寧夏婦聯繫統在全區76個律師事務所建立婦女兒童維權服務中心(站)專門接訪、處理婚姻家庭問題和家暴案件,結合12338婦女維權熱線作用,為婦女兒童提供便捷專業的法律諮詢和維權服務。

同時,政法委、公檢法司安、民政、婦聯等部門也將聯動開展反家暴工作列為常規工作,實現了市級以上建立家庭暴力庇護中心、家庭暴力損傷鑑定中心,縣級以上建立家事法庭、婦女法律援助中心、12338婦女維權熱線、婚姻家庭矛盾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鄉鎮(街道)建立婦女兒童維權工作站、家庭暴力案件投訴站,村(社區)婦女之家建立婦女維權工作站的五級婦女維權工作網絡的“九個全覆蓋”。

“反家庭暴力是國家、社會和每個家庭的共同責任。現在有專門的法律保護,也有各級各部門的聯動合力,如果有人已經遭受了家庭暴力,請不要沉默,要對家暴行為勇敢地説“不”,拿起法律武器讓施暴者受到應有的懲罰。”保文靜表示。

遇到家暴怎麼辦?作為“孃家人”的婦聯繫統為受害者支招:馬上遠離施暴者。立即報警,或者向居委會、村委會、婦聯(12338婦女維權熱線)等相關機構求助。要求派出所向施暴者發放“家庭暴力告誡書”。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禁止對方再施暴、騷擾你和你的家人。若在工作、生活中發現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遭受家暴或疑似遭受家暴,須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學校、醫院、居委會等機構有家暴強制報告義務。家人朋友也可以代為報案。(完)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