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原創稿
罰款及追繳税款4.74億元人民幣!日前,台灣遠東集團因在上海、江蘇等五省市的化纖紡織、水泥企業在環保、土地利用等方面存在違法違規行為被依法罰處,查處工作仍在進行中。
據悉,台灣遠東集團是台灣知名企業,橫跨石化能源、水泥建材、百貨零售和金融服務等10餘項產業。此次對台灣遠東集團的查處與大陸對“台獨”頑固分子及其關聯企業和金主實施懲戒,這兩件事有無關聯?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在回應時就指出,絕不允許支持“台獨”、破壞兩岸關係的人在大陸賺錢,幹“吃飯砸鍋”的事。兩件事有無關聯,答案不言自明。另外,據台灣媒體報道,遠東集團是台灣“政治獻金大户”,2020年選舉中曾給藍綠“立委”參選人砸下5800萬元新台幣,政治獻金額高居榜首,甚至超過第二名到第七名企業政治獻金總和。
在台灣選舉中,台灣企業藍綠都“押寶”是目前政治生態的常態,差別在於比例高低。對於制裁名單的政治獻金金主如何明確界定,國台辦發言人也給予明確答案:態度是明確的、一貫的,對“台獨”頑固分子及其關聯企業和金主,會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予以精準打擊。為此,在大陸有投資的台灣企業應該心知肚明,只要是當了“台獨”頑固分子的金主,為“台獨”頑固分子謀“獨”行徑提供支持,就必然受到懲治。
一段時期以來,極少數“台獨”頑固分子挑動兩岸對立、破壞兩岸關係、圖謀分裂國家、危害台海和平。此前,大陸方面明確點名台灣行政機構負責人蘇貞昌、立法機構負責人游錫堃、外事部門負責人吳釗燮三人,表示依法對清單在列的上述“台獨”頑固分子實施懲戒,同時指出,“台獨”頑固分子清單上絕不止蘇貞昌、游錫堃、吳釗燮三人。
大陸對“台獨”頑固分子的懲戒措施不僅包括禁止“台獨”頑固分子本人及家屬進入大陸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限制其關聯機構與大陸有關組織、個人進行合作,還包括了絕不允許其關聯企業和金主在大陸謀利,以及其它必要的懲戒措施,同時,將依法對“台獨”頑固分子追究刑事責任,終身有效。
大陸方面日前的舉措充分説明,我們堅決打擊“台獨”分裂勢力的決心和意志堅定不移,言出必行。台灣中時電子報24日刊登的一篇評論稱,台灣即將進入“2022選舉年”,想選舉的參選人沾到蘇貞昌等3名“台獨”頑固分子,只要根據公開申報的政治獻金順藤摸瓜,一個也跑不掉,“一旦沾‘獨’,沒有最慘,只有更慘”。
因此,在陸台企必須明辨是非,站穩立場,與“台獨”分裂勢力劃清界限,以實際行動維護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那些公然為“台獨”分子撐腰張目的勢力,必然遭到應有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