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記者王立彬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要求採取有力舉措防止耕地“非糧化”,切實穩定糧食生產,牢牢守住國家糧食安全的生命線。
防止耕地“非糧化”,靠法治,靠考核,靠監測。要嚴格執行新的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及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省級政府要切實承擔起保障本地區糧食安全的主體責任,將糧食生產目標任務分解到市縣。要按中央要求,把嚴禁耕地“非農化”、防止耕地“非糧化”全面納入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要綜合運用國土衞星遙感技術,開展耕地種糧情況監測,建立耕地“非糧化”情況通報機制。各地區要對本區域耕地種糧情況進行動態監測,將傾向性、苗頭性的問題掐滅在萌芽狀態。
防止耕地“非糧化”,要解決苗頭性問題,更要解決源頭性問題。必須完善糧食生產支持政策,解決糧食生產比較效益低問題。要落實獎勵政策,健全利益補償機制,着力保護和調動地方各級政府重農抓糧、農民務農種糧的積極性。要支持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完善小麥稻穀最低收購價政策。特別要強調的是,按中央要求,在堅決遏制住耕地“非糧化”增量同時,務必因地制宜,穩妥處置耕地“非糧化”存量問題,避免急於求成“一刀切”砍果樹鏟苗木,影響農民生計。
(新華社北京11月21日電)
來源:大連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