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調查:賈魯河堤頂禁行路段擋杆被破壞、機動車隨意通行?

鄭州市賈魯河堤頂道路目前已修建完畢,按照規劃,它屬於將來公園休閒地帶的沿河區域,是禁止機動車通行的。

而且,目前已經開始實施的《鄭州市賈魯河保護條例》 ( 下稱《條例》 ) 也明文規定,禁止除特殊車輛外的其他機動車通行。

但有市民反映,目前賈魯河堤頂道路上,即便設有禁行 " 公告 " 和圍擋,但機動車依然無視公告,任性通行。

社會車輛為何熱衷從該道路穿行 ? 公告在此,監管單位為何 " 管不住 "? 究竟如何才能落實《條例》規定 ?

記者調查:賈魯河堤頂禁行路段擋杆被破壞、機動車隨意通行?

現場:禁行 " 公告 " 牌前圍擋被破壞,機動車隨意穿行

10 月 19 日早高峯,大河報 • 大河客户端記者在鄭州市賈魯河 ( 花園路至文化路 ) 路段的賈魯河北岸堤頂道路上看到,此處機動車扎堆經過,東來的,西往的,機動車穿梭頻繁。

因正值早晨,附近有居民來此河畔鍛鍊身體,其中不乏老人。但因車輛來往較多且車速很快,前來休閒鍛鍊的市民望車興嘆,不敢隨意穿過馬路,存交通安全隱患。

在花園路賈魯河交叉口西北角的堤頂道路入口,記者看到,此處立有禁止機動車通行的 " 公告牌 " ( 如圖 ) :賈魯河治理工程進入驗收階段,道路實行管制,社會車輛請繞行。各種配套公共設施正在有序完善,請愛護公物,對破壞公共設施者,公安機關將追究刑事責任。

但就在堤頂道路的入口處," 道路封閉、禁止通行 "、" 給您帶來不便,敬請諒解 " 的警示圍擋卻被破壞,隨意倒在地上。而圍擋上的緊急聯繫電話號碼也被塗抹不清。

記者調查:賈魯河堤頂禁行路段擋杆被破壞、機動車隨意通行?

疑問:禁行公告和現行《條例》規定都在,為何機動車卻依舊違規 ?

有關以上問題,大河報 • 大河客户端記者先採訪了賈魯河堤頂道路旁邊的環衞工師傅。

他説,這一現象很久了。自賈魯河堤頂道路修建完畢就已存在。他分析,鄭州賈魯河北側好走暢通的東西向道路本就不多,比如英才街東側緊挨居住區,西側緊挨大學城車多人多,尤其早晚高峯,車流量大且不好走。開元路文化路口因為施工也不好走。之所以很多車從此通行,就是因為這裏比較暢通,能在文化路、花園路甚至東到中州大道間暢通無阻,不堵車、無紅綠燈,通行效率高。

另外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周邊配套沒有跟上。比如,賈魯河北側的 " 濱河路 " 尚未通行,也導致社會車輛從堤頂道路經過。

而在此通行的社會車輛司機向記者吐槽,鄭州北區東西向暢通的道路的確不多,但現在北區已基本建成,市民出行需求和慾望強烈,在賈魯河北側濱河路未建成通車

和其他道路條件不好通行的情況下," 誰也不傻 ",放着暢通便捷的道路不走卻去走其他路段。

而在賈魯河北側,記者看到,在賈魯河堤頂道路北側和其平行的是條 " 濱河路 ",該路路面雖已鋪好黑色瀝青,但路口依舊被圍擋圍着尚未正式投用。

地圖上顯示,該道路還在 " 在建 " 狀態。

而這條路,將來能代替堤頂道路,社會車輛可從花園路右拐後,可直達文化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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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施工方無奈,得靠交警部門現場執法 ?

針對目前賈魯河堤頂道路當前管理現狀,鄭州市城建熱線 12319 值班人員接反映後表示,已轉交水利部門瞭解情況,如有進展將及時反饋。

很快,鄭州市城建熱線 12319 值班人員反饋説,施工方回覆稱,他們之前曾在此安裝過路樁,但之後就被拆掉," 他們沒有執法權 ",依據現行的《條例》,可向交警部門反映," 交警現場執法才能處理。"

10 月 19 日,鄭州賈魯河治理工程施工方相關負責人接受大河報 • 大河客户端採訪時説,針對堤頂道路問題,他們也不斷接到市民反映,認為機動車在堤頂道路上通行,確實存在危險因素,給附近去賈魯河休閒遊玩的市民造成危險,因為那條路畢竟只是一條寬約六七米的單車道。不過,這個問題,可能確實需要等旁邊濱河路建成通車後可能會有所緩解。因為賈魯河堤頂道路緊挨英才街,附近有很多居民小區。很多市民認為從堤頂道路經過很方便快捷。為此,他們即便經常設置路障,但還是經常被人為破壞。為此,他們建議,既然《條例》有規定禁止社會機動車輛通行,加上賈魯河本身就是邊建邊管,建議執法部門 ( 交警 ) 能多到現場執法。否則,他們也沒有辦法完全阻擋社會車輛進入,那《條例》規定也就成為一紙空談。

對此,鄭州市交警五大隊相關負責人説,賈魯河堤頂道路不屬於市政道路,也未交付交警部門管理。不過,社會車輛在堤頂道路上亂停亂放的問題,該大隊也接到過相關投訴,日常巡邏中也曾發現過,也曾加強警力進行過相關的宣傳和勸導。

記者調查:賈魯河堤頂禁行路段擋杆被破壞、機動車隨意通行?

解疑:賈魯河相關配套應儘早跟上,相關規定才能落實到位

眾所周知,《條例》已自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開始施行。其中第 35 條規定,除執行公務的車輛、消防救援車、急救醫療車、防汛防洪搶險車、工程維護及救險車外,禁止其他機動車在賈魯河堤頂道路和遊園道路上通行。

其實,有關上述問題,早在《條例》未實施前,大河報 • 大河客户端就曾關注報道過。

而現在,《條例》已正式實施,為何相關規定仍得不到落實 ?

對此,2020 年 10 月 19 日,鄭州市人大代表、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員張國宏受訪時説,

賈魯河沿河區域是按城市公園標準和規範規劃建設和管理的,當時的初衷還是為了維護賈魯河劃定區域的管理秩序,避免沿河道路成為停車場和城市道路,影響公眾休閒出行觀感和體驗。目前沿河道路 ( 堤頂道路 ) 車輛通行多,有幾個原因,一是條例禁行的管理措施還沒有實施到位,二是沿河的其他配套設施如道路、停車場等都還沒有建設到位,三是服務市民沿河休閒的保障措施如免費或收費電動觀光車還沒有配置到位。

張國宏説,《條例》雖已實施,但是落實條例規定的相關具體制度及配套硬件設施到位還是要有一個過程。至於目前出現的問題,還是要呼籲相關配套設施能早日完善,以加快《條例》相關規定儘快落實到位 !

追問:賈魯河治理工程何時驗收、移交完畢,納入正規管理 ?

對此,上述鄭州賈魯河治理工程施工方相關負責人説,該單位 ( 中電建 ) 負責整個賈魯河一期包括開挖河道、綠化、邊坡維護、景觀、道路等的施工建設,有關竣工驗收工作從去年一直在推進,難度較大。目前該治理工程已驗收完畢," 接下來整個工程將移交我們單位內部進行養護,因為工程拖的太久,所以單位內部可能會縮短養護期或取消這個期限,直接移交單位內部總包公司進行管養。預計兩年內不會移交給政府。"

【來源:大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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