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天津消協約談企業的現場,知名户外運動品牌THE NORTH FACE(北面)也上演了一出現代版的“寡人無疾”“諱疾忌醫”——當消協指出北面品牌的衝鋒衣沒有按照衝鋒衣標準生產、涉嫌虛假宣傳時,北面卻提出該標準“歸口”全國體育用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運動服裝分會,而自己不是體育用品。言下之意,這個標準管不着自己,自己沒有問題。
此前,北面還多次拒絕京津冀三地消協的社會監督,要麼拒絕整改,繼續以“衝鋒衣”為名銷售宣傳普通服裝,要麼公開約談時故意不到場,這在全國消協組織的監督過程中十分罕見。
北面提到的“歸口”是標準制定中的專業術語,即標準由哪家單位制定。不管《户外運動服裝衝鋒衣》國家標準由哪一部門歸口制定,該標準由國家標準委批准發佈後,就成為衝鋒衣生產的推薦性國家標準,企業就算不採用,也應有更高的企業標準,而不是繞開標準,直接拿夾克或者休閒服來冒充衝鋒衣。
而且,根據正常理解,衝鋒衣應該是户外運動的專業服裝,在防水透氣保暖性能方面要高於普通休閒服,這也是消費者願意花更高價格購買衝鋒衣的主要原因。因為不是強制性的國家標準,企業就視若無睹;消費者辨別不清,企業就弄虛作假;消協組織沒有執法權,企業就怠慢應付……這不是一家負責任的企業應有的態度。這不僅是企業對消費者權益的漠視、對自身責任的逃避,更是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無視。
三地消協指出的問題,企業只要及時整改,不會有太大損失。然而,北面等企業竟敢於跟三地消協“抬槓”,再次提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牙齒還不夠鋒利。消協組織應當與市場監管部門聯動,採取舉報、公益訴訟等手段,堅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同時,消協組織還可與電商平台聯動,將結果告知平台,要求平台督促企業整改,並增強動態監管,避免類似情況再次出現。
最後,借用天津消協的話提醒北面等企業,企業的“歸口”是哪兒不重要,但應謹記自己的“出口”是消費者,對消費者負責才是第一位的。(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佘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