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得的工作成效
㈠全力實施全民參保計劃,嚴格落實參保補助政策,實現困難羣眾醫療保險參保全覆蓋。全力實施全民參保計劃,不斷加大徵繳工作力度,擴大醫療保險覆蓋範圍,2021年全州基本醫保參保353969人,參保率持續穩定在95%以上。嚴格落實參保補助政策,使用醫療救助資金1800餘萬元資助困難羣眾參加基本醫療保險,2020年至2021年困難羣眾參保率均為100%。
㈡持續優化完善城鄉居民醫療救助政策,不斷夯實醫療救助保障功能,困難羣眾醫保待遇水平穩步提升。2020年下發《關於進一步完善自治州城鄉醫療救助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提高了救助比例和年度救助限額,擴大了救助範圍。2021年1月1日實施新修訂的《城鄉居民醫療救助實施辦法》,將門診大病救助標準提高至80000元,脱貧人口年度救助限額標準由20000元提高至60000元,救助比例由40%提高至70%,醫療救助兜底保障功能更加突出。2021年,共對貧困人員實施救助24215人次,救助金額4400.45萬元,其中門診救助15556人次127.22萬元,住院救助8659人次2743.54萬元。如居住在博樂市克爾根卓街道錦繡社區的令某某,在精河縣二中就讀,被確診為骨惡性腫瘤,需長期住院治療。令某某截至目前共住院8次,醫療花費共10.89萬元,醫保報銷了9.9萬元(其中基本醫保報銷2.78萬元,大病報銷3.86萬元,醫療救助3.26萬元),個人僅負擔0.9萬元。温泉縣扎勒木特鄉阿茨隊努某某2020年底被確診為卵巢惡性腫瘤,至今年6月共住院6次,住院醫療費用共計15.26萬元,醫保報銷13.94萬元(其中基本醫保報銷3.96萬元,大病報銷4.69萬元,常規醫療救助2.69萬元,二次救助金額2.6萬元),個人僅負擔1.3萬元。
㈢優化醫療保障公共服務,提升醫療救助業務經辦水平,不斷增強困難羣眾幸福感獲得感。推進醫保信息化建設,2021年7月,實現救助對象全疆範圍內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一單制”結算,切實減輕了脱貧人口異地就醫醫療費用墊付壓力;2021年9月30日國家醫保信息平台如期上線,醫保電子憑證激活率目前已達80.4%,各族羣眾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的互聯網+醫保服務。結合黨史學習教育“我為羣眾辦實事”實踐活動,推出“減證便民”、醫保電子憑證推廣應用、適老助老“愛心導辦”等十二項醫保便民利民措施。積極推進兵地醫保互通,定點醫藥機構實現資格全面互認,開通兵地醫保的定點醫療機構達到10家、定點藥店達到55家,羣眾就醫購藥選擇更多元、更方便。積極推進慢性病定點藥店試點擴圍工作,慢性病定點零售藥店增至8家。
㈣不斷增強醫療保障制度託底作用,建立健全防範化解因病返貧致貧長效機制。提高醫療救助兜底保障作用,2020年7月下發《自治州醫療保障防止因病返貧致貧監測和動態幫扶實施方案》,建立健全防範化解因病致貧的主動發現機制、動態監測機制、信息共享機制、精準幫扶機制。對特困人員、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開展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監測、住院醫療費用救助監測和自負高額醫療費用監測,確保基本醫療保險應保盡保、住院醫療費用救助及時落實到位。政策明確,對經三重保障後自負醫療費用超過一定額度的給予再次救助。對易返貧致貧人口、大病患者開展自負高額醫療費用監測,建立依申請救助機制,將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的易返貧致貧人口和因高額醫療費用支出導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大病患者納入醫療救助範圍,確保城鄉居民不因病返貧致貧。
二、存在的問題
一是醫療救助政策宣傳力度不夠。通過走訪、調研發現,很多居民對醫療救助政策不知曉,一些困難羣眾報銷醫療費用後,只知道醫藥費得到了“報銷”,不知道自己享受了哪些優惠政策,也不知道“城鄉居民醫療救助”是怎麼回事,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困難羣眾及時充分享受醫療救助待遇。二是基層醫療保障業務經辦人員的能力水平還需要提高。目前鄉鎮、社區等基層經辦醫療保障業務工作人員的文化水平普遍偏低、流動性較大,政策掌握不透、業務經辦不熟練,直接影響了醫療救助政策的落實成效。
三、一些意見建議
一是加大醫療救助政策宣傳力度。加強醫療救助政策宣傳,提高城鄉居民醫療救助政策知曉率,讓參保人員知曉自己的權利和義務,深入瞭解醫療保險救助優惠政策和經辦流程,使醫療救助工作得到各族羣眾和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
二是加強基層醫療救助業務經辦人員隊伍能力建設。增加基層醫療保障業務經辦人員編制;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基層醫療保障業務經辦考核獎勵機制,提高基層醫療保障業務經辦人員工作積極性;加強醫療保障業務經辦培訓,不斷提高基層工作人員醫療保障業務經辦能力和水平。
審核人:王鋼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