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日報淄博融媒體中心·魯中網12月3日訊(記者 許文)日前,周村區紀委監委對周村區原城市管理和行政執法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原區城鄉環境綜合整治辦公室主任郭友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郭友東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宴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與其談話時不如實説明問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公共財物,違規出租註冊證書獲取報酬;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郭友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以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應予以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周村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周村區委批准,決定給予郭友東開除黨籍處分;由周村區監察委員會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