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在凱迪拉克品牌的4S店買了一輛車。他們最初就約定好了提車的日期並達成一致,但當取車時,商店説汽車的批准證書被用作抵押品,提車的時間需要推遲。王女士聽到後很是生氣,但錢和車都在店裏,她也沒説什麼。又等了一個星期,但是一個星期後,4S店還是告訴她車不能開走。
王女士非常生氣自己已經付過錢,但是錢不退車子也不給。王女士就找到了當地記者曝光該店,但該店説我們集團確實有財務困難,所以我們已經抵押了該店所有的批准證書進行貸款,我們只能在還錢後贖回批准證書。但是店裏沒錢了,所以車子無法開走,就算車你開走了,車牌還是沒有辦法上。
聽到結果後,王女士想要退款,但商店的規定是退款需要三個月。這種規定也讓王女士很生氣。自己買的車開不走不説,錢也退不回來。許多4S商店都是向銀行發放汽車證書來進行貸款。他們賣掉所有的汽車,然後再把錢給銀行。最後他們才可以拿回證書。然而這家凱迪拉克4S店是不想拿回證書。這種行為也讓消費者感到寒心。
也是在記者的壓力下,這家商店最終做出妥協,重新安排時間去取車。商店還説,它會在規定的時間內取回汽車證書。因此,當我們買車時,我們應該及時發現這樣的事情。如果我們遇到這樣的事情,我們也需要合理的利用法律作為保護自己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