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逾期交房,違約金不想給了?

“感謝法官為我們伸張正義……”6月2日,鄭州惠濟區法院內,張某等申請執行人向執行幹警連聲表示感謝。

此前,因開發商逾期交房且拒付違約金,張某等業主多次討要無果,在惠濟法院執行幹警的努力下,張某等業主追回3萬餘元的違約金。

2015年至2016年,張某等業主與開發商河南某公司陸續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

合同約定河南某公司應當在2017年9月30日前,將商品房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備案材料,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竣工備案表。合同中還明確了逾期交付責任。張某等業主按照合同繳納房款,然而,約定的交付日期過後,河南某公司卻沒能按照合同約定向他們交房子。

多次找到該公司協商無果後,業主們將其告上法庭。

在法院主持下,業主們和河南某公司達成了調解協議,河南某公司於2019年11月10日前支付給張某等業主逾期交房違約金共計30171.79元;2019年12月31日之前河南某公司交房,如逾期交付按照總房款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逾期違約金。

然而,調解書生效後,開發商雖然交了房,卻未能按期支付違約金。2020年2月,業主們陸續向惠濟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考慮到案件涉及申請執行人較多,又是開發商與業主之間的糾紛。為從根本上化解雙方矛盾,惠濟區法院執行局一方面多方查詢被執行人名下財產,並多次敦促被執行人主動履行,向其負責人詳細闡明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將要面臨的法律後果和對今後經營帶來的影響。另一方面,組織雙方多次協商。最終,被執行人於6月2日履行全部執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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