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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違反《商標法》,椰樹集團申請國宴飲料相關商標被駁回

由 宿秀榮 發佈於 綜合

【椰樹集團申請國宴飲料相關商標被駁回】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4月5日公開了椰樹集團有限公司與國家知識產權其他一審行政判決書。判決書顯示,原告訴稱,“椰樹YeShu Coconut China State Banquet Beverage及圖”商標屬於原告的延伸性商標,可整體翻譯為“椰樹椰子中國國宴飲料”。法院認為,本案中,訴爭商標含有我國國家名稱“China”,指定使用在複審商品上,易使社會公眾產生不良影響,訴爭商標違反了《商標法》相關規定。本案裁判結果為駁回原告椰樹集團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值得注意的是,根據天眼查商標信息,椰樹集團有限公司還於今年2月分別申請了“從小”“喝到大”商標,國際分類為啤酒飲料,商標狀態為“商標申請中”。

↑微博截圖

來源:中國新聞網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