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業務論壇 | 提前謀劃做好外查談話準備

由 甫全勝 發佈於 綜合

外查談話是紀檢監察機關履行監督檢查、審查調查職能的重要工作,既有對涉案人員就單一事項進行取證的一般核實性談話,也有向行賄人等關鍵證人調查取證的突破式談話,工作難度大、要求高,具有不同於內審談話的鮮明特點,必須嚴肅認真對待,充分準備、提前謀劃。筆者認為應從四個方面做好外查談話準備。

瞭解談話對象,明確“跟誰談”。談話前要儘可能掌握談話對象的信息,包括初核中掌握的基本背景、活動領域、身份特點、與審查調查對象關係、涉案情況及交往細節等。同時,通過互聯網查詢,蒐集其本人及所在單位、公司的相關信息,特別是關注其本人及單位被司法機關及紀檢監察機關調查的信息,做到心中有數。如在對某市管幹部審查調查過程中,需要對有關人員進行外查談話,辦案人員提前在互聯網上深度挖掘,查詢到多年前該市管幹部到外查談話對象所在企業調研的信息,談話中對此信息巧妙加以運用,在僵持階段輕描淡寫點出,最終對外查談話突破起到了重要作用。

理解任務,明確“談到哪”。外查談話一般都需要“短平快”,必須對談話任務十分明確,開門見山,直奔主題。工作中應制定方案,報領導審批後組織實施,做到明確目標、明確授權,緊緊圍繞審批方案談,特別是與市管幹部就某單一事項進行核實取證談話的,不得超出審批範圍。而對具有突破性的外查談話如與行賄人的談話,要在內審談話的基礎上儘可能拓展,爭取擴大信息量,儘可能發掘問題,同時以此檢驗審查調查對象問題交代的徹底性、真實性,有力支持輔助內審工作。

精通紀法,明確“談什麼”。要加強與證據審核組的溝通,互相啓發、深入研究,共同商定延伸取證的方法,在取證關鍵、證據要素等方面達成共識。要熟悉各種違紀違法行為證據模型,抓住主線主幹,明確談話必問的問題,緊扣違紀違法要件製作筆錄,防止遺漏對重要環節的取證。儘可能一步到位完成取證,避免“回爐”,努力維護紀委監委調查取證工作的嚴肅性。

吃透政策,明確“怎麼談”。要把握外查談話對象個人和涉案問題的特點,有針對性地做好政策、法律宣講準備,充分預想可能遇到的各種困難和問題,談深談透,談到談話對象心坎裏。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貫穿談話始終,提前對突破障礙、化解危機、解決對抗的方法有所準備,防止臨場亂陣腳。要明確談話分工,提前溝通協商,確定各自角色定位,確保在談話中互相補台補位,形成默契配合。要提高站位,切忌在談話中簡單就事論事,努力把談話作為向不同層級、不同領域對象宣講政策的過程。此外,對需要持續開展談話的,要做足預案,做好談話對象情緒安撫等工作,確保談話安全;對在談話中發現重大情況、存在安全隱患,需要對外查對象採取留置措施的,要及時請示報告,該留置的果斷予以留置。(魏強 作者單位: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