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總是錯誤的認為,意外險只要交了錢,發生事故就一定能賠,但其實意外險理賠以合同為主。接下來保哥就通過一個案例,和大家聊聊意外險要想順利獲賠,到底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一、真實案例
去年3月份,66歲的退休老人李大爺在江門市為自己投保了一份人身意外險,保額20萬。同年5月份,李大爺的小兒子因為不知情,另外在一家保險公司給父親買了一份人身意外傷害險,保額30萬。
然而,就在今年5月中旬,李大爺一個人在家中上廁所時不慎滑倒,頭部受到撞擊昏迷,家人發現情況後趕緊將人送往醫院,遺憾的是,李大爺最終還是沒能搶救過來。事故發生後,李大爺家屬同時向兩家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但卻遭到兩家保險公司聯名拒賠,他們表示,李大爺是
多番商議之下,保險公司仍不願妥協,為此,李大爺家屬將保險公司告上法庭。
二、案例分析
按理來説,頭部摔傷明明屬於意外,沒有誰會為了騙保,故意拿自己的性命開玩笑。那為什麼保險公司還要拒賠呢?對此,保險公司認為,頭部摔傷只是一個意外事件,並不是致人死亡的直接原因,而且被保人家屬在提供理賠材料的時候,並沒有給出相關能夠證明保險事故性質和原因的材料,所以保險公司有權拒賠。
好在法院通過警方和醫院的調查,最終以證據表明,被保人李大爺死亡屬於突發的、非本意和非疾病的外來傷害,保險公司理應照常賠付50萬意外保險金。
三、投保意外險,這3個細節千萬牢記
我們買保險,為的就是一份安心,但任何一款保險它都有它固定的保障範圍,如果你自己在投保之前都不主動了解,那即便你花再多錢買保險,都未必能換來一份保障。
投保渠道有很多,線下主要分為保險代理人約談,線上主要和保險公司平台對接,很多人總説線上投保有風險,在我看來,如果你沒有根據自己的需求和實際情況買保險,或是在投保前不細看保險合同,那不管是在線上買還是線下買,效果都是一樣。
保哥給個建議,在選擇自己保險方案的同時,一定要提前明確自己的風險需求和基本情況,然後再篩選產品。(
免責條款又稱“除外責任”,主要指的是被保人在發生此類事故時,保險公司不予理賠的特殊情況。
像對於一些愛好探險的人而言,在購買意外險的時候就要特別注意,因為通常的意外險,都會將從事探險、高風險運動(如跳傘、攀巖等等)造成的意外傷害,列入意外險合同的免責條款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