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被告人趙文遠等41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向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全案共涉及被告人41人,涉及罪名16個,組織內外犯罪事實40餘起。
經依法審理查明,被告人趙文遠從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始,就肆無忌憚地實施盜竊、持槍聚眾鬥毆等違法犯罪活動,逐步樹立了“社會大哥”的強勢地位。九十年代後,趙文遠開始經商逐利,通過作保健品總代理並打壓同行的方式鉅額獲利。本世紀初,趙文遠通過成立公司或實際控制他人名下公司,以血緣為紐帶,網羅保健品銷售人員及社會閒散人員,採用公司化管理模式,形成了以趙文遠為首、層級結構明顯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該組織人數眾多,結構穩定,通過實施盜竊、詐騙、合同詐騙等犯罪以及強立債權、暴力討債等違法活動,積累了較為雄厚的經濟實力,在一定區域形成非法控制,嚴重破壞呼和浩特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由於該案犯罪時間跨度長,涉案事實、人員多,專案組加班加點,全面審查證據材料、細緻分析組織架構、科學研判法律適用,形成900餘頁審查報告,66頁3.4萬餘字起訴書,使該案成功提起公訴。
該案是呼和浩特市檢察機關繼章華等25人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後辦理的又一起涉黑案。
來源: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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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