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女友分手後,男子為了買車通過某擔保公司擔保向銀行貸款了8萬元,並向擔保公司提供了前女友作為共同借款人。這一舉動卻“坑”慘了前女友。近日,杭州檢察公佈了這一民事糾紛。
今年3月,家住江西的何女士要買高鐵票,但線上卻無法出票,顯示她被限制高消費。無奈之下,何女士查詢了徵信記錄,一查嚇一跳,她竟然被列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和限制消費人員。“這究竟是怎麼回事?”疑問過後,何女士立馬想到了前年的那場官司。
2018年12月,何女士收到上城區法院的傳票,通知她作為某擔保投資有限公司追償權糾紛案的共同被告出庭應訴,另一名被告人是何女士前男友付某。在何女士多次追問下,付某告訴何女士,兩人分手後他為了買車,通過杭州上城區某擔保公司作全額保證金質押擔保,向銀行貸款了8萬元,並向擔保公司提供了何女士作為共同借款人。付某再三表示,一定會償還欠款。雖然生氣,但何女士還是選擇相信付某,沒考慮太多,也未到杭州參加庭審。
直到今年發現自己被列入徵信黑名單,何女士回過神來查詢後才發現,當時的案件法院早已判決她與付某共同承擔還款責任,而付某並未清償全部欠款,擔保公司申請法院對付某、何女士兩人強制執行。何女士因此被法院列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被限制高消費。於是,何女士向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了再審,法院維持原判。
今年5月,何女士走進上城區人民檢察院申請民事監督。檢察官認真聽完她的申訴,認為此案有不少疑點。在何女士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擔保公司如何取得何女士有效身份證件?服務合同上何女士的簽名是她本人簽下的嗎?面對這些疑問,何女士向檢察官反映,擔保公司拍下了籤合同當天的照片,並作為新證據向法院當庭提交,但照片中女子並不是自己。
為核實情況,上城區檢察院根據何女士提供的線索,向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調取了何女士籤合同當天的照片,發現照片中的女子確實另有其人。
鑑於此,上城區檢察院啓動了民事檢察調查程序。一方面,檢察官收集何女士的簽名樣本,並將服務合同與簽名樣本送交鑑定。經過筆跡鑑定,查明瞭服務合同上的簽字並非何女士字跡。另一方面,檢察官遠程連線並詢問了付某,面對證據付某無法辯駁,他承認,當時讓另一名女子冒充何女士去簽字,何女士的身份證照片也是他提供給擔保公司的。
“案件出現可能改變原判決的新證據,兼聽則明,為了更好審查案件,需要召開聽證會,聽取雙方當事人的意見。”承辦檢察官説。
聽證會現場
2020年8月25日,上城區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內,上城區檢察院召集何女士、某擔保公司舉行了一場聽證會,區人大代表樊惠傑,區政協委員林華璐,浙江理工大學副教授郭兵受邀擔任聽證員。會上,圍繞何女士簽字真實性等焦點問題,何女士作了陳述,某擔保公司進行了答辯,檢察官出示了調查核實的證據。最終,聽證員評議後一致認為,本案有筆跡鑑定報告、簽字照片,付某的陳述對何女士合同簽字的非真實性予以證明,形成較為完整的證據鏈,應當支持何女士提起的監督申請。
“檢察機關本着事實求是的原則介入監督,引導矛盾雙方達成和解,維護了申請人的信用權益。”聽證員郭兵如是説。
為高效解決民事爭議,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聽證會後,上城區檢察院對何女士和擔保公司雙方進行調解。經調解,擔保公司與何女士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同意向法院申請撤回對何女士的強制執行申請。
9月14日,法院撤銷了何女士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及限制高消費令。
瀟湘晨報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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