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的張女士在杭州工作,租了一間房子。她春節期間回老家過年時,房東竟私自闖進她的房間,還在房間裏辦起了白事。張女士表示,房東未經允許私闖房間已構成違約。
張女士説,“房東説他們家有人過世了,然後説要徵用我那間屋子,然後跟她説不可以,之後她給我拍一張照片,就已經在我的房間,收拾我的東西,我不知道她手裏會有房間的鑰匙,我説你們這樣子我就我就報警了,然後房東説你馬上報警。”張女士報警後,轄區民警很快趕到了他的出租房,但因為這件事屬於民事糾紛,民警不予立案,最後沒了下文。張女士説,“我回杭州之後不會再住這間房子了,然後我希望她能退我剩餘租金和押金,然後再給我三個月賠償。”
房東表示,家裏確有人過世,但打開租客房間並非擺靈堂,而是招待親戚用。和張女士溝通後,已免掉她本月房租,再另付她一個月房租作為違約費。
網友評論
網友:已經租出去了,房東就沒有權利在私自進入了啊
此前曾有律師回答:承租人與房東簽訂租賃協議後,承租人就擁有了該房子的使用權。房東擅自留有房門鑰匙並進入出租房屋檢查,不僅是對房屋承租人的不尊重、不信任,更是一種嚴重侵犯他人權利的違法行為。如果房屋承租人由此遭受財產損失或其他損害的,房東須依法作出相應的賠償。
(原標題:租客回家房間被房東設成靈堂? 房東:招待親戚用) 來源:北晚新視覺綜合 @新民晚報 網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