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規劃重提推進房地產税立法,意味着什麼

  正在立法中的房地產税將對個人住房徵税,“十四五”時期房地產税立法將有何進展,備受老百姓關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下稱“十四五”規劃)給出答案:推進房地產税立法,健全地方税體系,逐步擴大地方税政管理權。此前的“十三五”規劃也提及“推進房地產税立法”。

  “十四五”規劃重提“推進房地產税立法”,釋放了什麼信號?

  房地產税未被放棄,仍要推進

  “這一表述意味着,至少從政策層面來説,沒有放棄房地產税立法,在合適的時機還會研究推進。”中國財政學會副秘書長馮俏彬告訴第一財經記者。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楊志勇分析認為,房地產税立法需要考慮的問題很多,需要綜合分析各方面影響,“推進”就是要把事情做紮實,同時立法有進展。

  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熊偉告訴第一財經,這是一個謹慎的表述,應該還是視情況再定,至少沒有放棄房地產税立法。

  “這一表述説明房地產税立法還要做,但什麼時候做,並沒有明確的計劃。”上海財經大學範子英教授説。

  上海交通大學財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樺宇告訴第一財經,“十四五”規劃和“十三五”規劃關於房地產税立法的表述基本一致,略有不同。從邏輯層次上看,“十四五”期間的要求更強調以房地產税立法帶動健全地方税體系,並在此基礎上逐漸擴大地方税政管理權。從“十四五”規劃關於房地產税的表述,可以看出房地產税立法會繼續推進,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具體情況掌握節奏和進程。

  現行的房產税對老百姓住房不徵税,而正在立法中的房地產税則將老百姓住房納入徵税範圍,也因此備受關注。目前房地產税立法已經列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的第一類項目,即條件比較成熟、任期內擬提請審議的法律草案。

  房地產税法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會同財政部組織起草,相關部門正在完善法律草案、重要問題的論證等方面的工作,待條件成熟時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截至目前,房地產税法草案尚未對外公開徵求意見。

  中國政法大學財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告訴第一財經,房地產税開徵將對房價產生影響,進而影響老百姓財產,而且對個人直接徵税,徵管難度較大,因此房地產税立法難度大。房地產税立法從前些年的“加快推進”表述,到近些年改為“穩妥或穩步推進”,此次“十四五”規劃重提“推進房地產税”立法,説明立法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來穩妥推進,但未提開徵。

  立法原則不變,開徵待定

  財政部部長劉昆曾撰文談及“十四五”時期財税改革任務,其中明確表示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的原則,積極穩妥推進房地產税立法和改革。

  多位財税專家告訴第一財經,在落實税收法定原則下,房地產税立法先行是普遍共識。而由於房地產税屬於地方税種,因此採取“充分授權”原則,由地方在法律範圍內根據地方實際情況來決定具體實施方案,包括房地產税開徵時間、具體税率等。分步推進原則意味着房地產税徵收,可能採取先城市後鄉鎮、先市民後農民、先企業後個人策略逐步實施。

  2018年全國兩會上,時任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答記者問時表示,中國房地產税制度設計上會參考國際上共性的制度性安排。

  他總結了國際上房地產税制度的四大共性,分別是所有的工商業住房和個人住房都會按照它的評估值來徵税;所有國家的房地產税制度安排中都有一些税收優惠,比如可以作出一定的扣除標準等;房地產税屬於地方税,收入歸屬於地方政府;房地產税需要建立完備的税收徵管模式,使房地產税徵得到、徵得公平。

  除了借鑑國際經驗外,史耀斌強調,會按照中國的國情出發來合理設計房地產税制度。

  “比如,合併整合相關的一些税種;再比如,合理降低房地產在建設交易環節的一些税費負擔等。這樣,使我們設計的房地產税制度能夠更加合理、更加公平,既能夠起到籌集財政收入的作用,又能夠起到調節收入分配、促進社會公平的積極效應。”史耀斌説。

  史耀斌目前擔任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而房地產税法草案起草工作正是該委員會重點工作之一。

  王樺宇表示,此次“十四五”規劃的相關表述,透露出房地產税立法仍會按照此前“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的既定原則,穩妥把握房地產税立法和改革的關係。房地產税立法的推進與地方税體系及地方税政管理權有機聯繫在一起,在制度設計和運行安排上會更加重視地方的特殊性和因地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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