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中使館提醒在印中國公民注意辦理印度簽證延期

由 都超英 發佈於 綜合

中國駐印度使館特別提示:

一、請在印中國公民務必再次核查所持印度簽證是否有效。印度簽證有效期與停留期系同一概念,簽證有效停留天數通常為30天、60天、90天或180天,每次入境的簽證停留期不能超過簽證有效期。

二、請注意檢查所持印度簽證是否須辦理延期或離境許可,如已辦理延期或離境許可後又過期的,仍須再次向印度移民局(FRRO)繼續申請簽證延期或離境許可。在印中國公民應確保所持印度簽證或離境許可處於有效期,以免發生離印受阻、無法登機或可能由此產生經濟損失等情況。

如需幫助,可聯繫:

在線申請印度簽證延期,移民局網址:

https://indianfrro.gov.in/frro/

印度緊急救助電話:100(匪警) 102(急救)

外交部全球領事保護與服務應急呼叫中心電話:

(24小時) 86-10-12308或 86-10-59913991

駐印度使館領事保護電話:手機(24小時) 91-9810597886

駐孟買總領館領事保護電話:(24小時) 91-9769581336

駐加爾各答總領館領事保護電話:(24小時) 91-916339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