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 大家好,大蕊又和大家見面了。隨着私家車的隊伍越來越龐大,國家相關部門也是加大了對它的檢查和管控力度。車主車內出現了一些不該帶的物品都會面臨處罰,今天就要給大家講一下,車內嚴禁帶的4種東西,一經發現,直接扣12分,還不知道是哪4樣東西的車主一定要看完吧。
第一個,“錯位”的玩偶。玩偶可以起到裝飾和解乏的作用,尤其是有孩子的車主更是會買上很多玩偶。但有的車主喜歡標新立異,將玩偶安裝在自己的車頂或者是前擋風玻璃的位置上,造型上是很酷,但被交警抓到就要扣12分,罰款200元。車主在放置玩偶的時候,一定要放在車內的空閒處,千萬不要放在干擾車主視野的地方,當車內飾品,阻擋駕駛視線的時候也是要被罰款的。
第二個,安全帶卡扣。很多車主會覺得繫了安全帶,會限制了自己的活動範圍,但現在很多車上都有相應的,未系安全帶警告提示音。為了不聽到這樣的聲音,車主就會購買一個安全帶卡扣插入到裏面。方便是方便了,可違規了啊,一旦被發現記12分,罰款200元。開車不繫安全帶是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不負責任的行為,車主一定不要採取這樣的行為。
第三個,車膜。車膜這個東西在當下私家車裏面,出現的頻率還是比較高的,但不是説車主貼膜就要被罰。被罰的都是不符合規定的車膜,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車膜貼上後,擋風玻璃和車子視野的透光率不得低於70%,側面和後側不得低於50%。但材質好的車膜也比較貴,因此大蕊是建議預算不高的車主最好是不要貼。
第四個,翻牌器。很多車主會藉助於這個東西,來不斷調整車牌的方向和角度,以此來躲避攝像頭的抓拍。在以前電子眼還不夠強大的時候,還能有作用,不過如今電子眼是越來越強大了,車主這樣的行為肯定是會被發現的。一旦出現這種違規,車主會被直接扣12分,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條規定,在我國是嚴格禁止對車牌進行遮擋、塗抹、修改和不掛車牌上路的,抓住重罰。
大蕊今天分享的內容就到這裏了,各位車主們,如果車上有提到的這4種東西,一定要及時清理掉哦。我是大蕊,後續想要了解更多的汽車小知識,可以關注一下喲!下期不見不散吧。
車主注意,這幾種東西私家車不要再帶了,一旦發現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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