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各級檢察院院領導包案化解行政爭議2700餘件

2月23日,最高檢舉行新聞發佈會,通報全國檢察機關開展“加強行政檢察監督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專項活動有關情況。

據悉,自2019年11月至2020年12月,全國檢察機關開展了“加強行政檢察監督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專項活動。

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楊春雷説,一些行政爭議法律關係錯綜複雜,持續多年,是難啃的“硬骨頭”。

“各級院檢察長、分管副檢察長認真落實領導幹部包案制度,直接辦理行政訴訟監督案件,身體力行化解行政爭議,協調解決化解中的難題。”

楊春雷介紹,最高檢檢察長張軍帶頭辦理重慶某防火材料公司行政處罰監督案,在重慶市檢察院第一分院耐心聽取申請人馮某的意見和訴求,充分運用法理情相融的方式釋法説理,指出安監局對防火材料公司的處罰合法,法院駁回馮某訴訟請求並無不當,但安監局對其他過錯方未予處罰顯失公平,同時要求檢察機關對馮某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馮某當即表態息訴服判,從今往後把精力全部用到企業發展上。

他説,“該案的辦理為全國各級檢察機關做好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工作作了示範。”

他提到,黑龍江省檢察院檢察長高繼明、山西省檢察院檢察長楊景海、貴州省檢察院檢察長傅信平、雲南省檢察院檢察長王光輝等都帶頭化解重大複雜疑難行政爭議。

專項活動期間,各級檢察院院領導包案化解行政爭議2700餘件,佔化解案件總數的44%;最高檢和省級檢察院化解561件,有效發揮了“頭雁效應”。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孟亞旭

編輯/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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