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盜用騰訊商標被判賠 5000 萬元

IT之家 5 月 8 日消息 企查查 App 顯示,近日,隆耀(天津)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因在其“鏈上小鎮”App 上使用“騰訊視頻”相關商標被法院認定侵權,同時法院查明該平台還存在盜播騰訊視頻電視劇行為。企查查顯示,法院一審判決該公司停止侵害騰訊享有的“騰訊視頻”相關商標及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賠償騰訊 5000 萬元人民幣

平台盜用騰訊商標被判賠 5000 萬元

判決書顯示,原告訴稱,被告未經許可,在其經營的“鏈上小鎮”App 的在線視頻播放服務中使用與原告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標識;被告實施的被訴侵權行為造成“騰訊視頻”相關商標的混淆誤認、騰訊視頻 App 的用户流失、經濟損失等損害,給原告造成巨大損害併產生不良影響

企查查信息顯示,被告隆耀(天津)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成立於 2016 年,法定代表人為周健,註冊資本 100 萬元人民幣,經營範圍包含:網上銷售服裝服飾、針紡織品、箱包、鞋帽,服裝服飾、針紡織品、箱包等,由周健全資持股。

平台盜用騰訊商標被判賠 50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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