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瞭解到,“錯換人生28年”案將於明日在河南開封開庭審理。該事件患癌當事人姚策的生父生母將出席庭審,姚策則因為身體原因仍在住院治療,無法出席。
9月10日,姚策告訴記者,他在上海接受治療,剛做完手術,明天他將觀看庭審直播。目前,該案代理律師周兆成以及姚策生母、養母也都到達開封,為明天的開庭做準備。
據報道,28歲的江西九江青年姚策被查出患有肝癌。今年3月,江西九江的許女士準備割肝挽救晚期肝癌的兒子姚策時才發現,自己和丈夫與他並無血緣關係,姚策實為河南的杜女士和郭先生的親生兒子——28年前,許女士與杜女士在開封醫專第二附屬醫院(現河南大學淮河醫院)生產,因醫院工作失誤,相隔十幾小時出生的兩個男嬰被錯抱,導致兩人錯換人生28年。
而姚策在出生時因被錯抱,導致其脱離親生父母監護,使得其未盡到嚴格的乙肝加強治療,導致其年僅28歲就罹患肝癌晚期。
此前,姚策及其生父生母向河南大學淮河醫院共計索賠273萬餘元。訴訟請求法院判決河南大學淮河醫院支付姚策和親生父母郭希寬、杜新枝精神損害賠償金 180 萬元,尋親路費 1193.5元,支付郭希寬誤工費 11946元。
另外,訴訟還請求法院判決河南大學淮河醫院支付姚策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等共 916947.81元。兩個訴訟請求共計約 273萬元,本案訴訟費及其他費用由被告承擔。
記者瞭解到,在此基礎上,原告提出將追加28萬。
周兆成告訴記者,在9月9日的庭前證據交換中,他們向法院提出了要求庭審直播的申請。同時,鑑於開庭前,他們從法院處獲的答辯狀顯示,被告到今天依然認為“錯抱行為發生在醫院”,並沒有明確承認“錯抱行為是由於醫院醫護人員的過錯造成”,因此,給本案姚策以及親父母三原告身心造成極大傷害,加之目前姚策病情惡化,生命垂危,原告杜新枝、郭希寬擔心將來老無所養,所以在昨天的庭前證據交換中,原告臨時向法院提出要求變更訴訟請求:第一,要求被告在公開媒體上公開道歉;第二,請求被告支付原告杜新枝、郭希寬撫養非親生子的撫育費28萬。
周兆成認為,該案的爭議焦點在於“第一、孩子被抱錯本身給雙方家庭造成的精神損害賠償;第二、涉事醫院是否需要對抱錯孩子之一姚策的肝癌負責”。另外,本案的難點在於,由於侵權事件發生在28年前,加之被告主體和管轄單位均有變更,以及當年發生抱錯事件的醫護人員也已經退休,所以很多事實的確難於查清。其還表示,被告河南大學淮河醫院由於“工作人員的過錯抱錯孩子”導致兩個家庭親子關係受到嚴重損害,依據《民法總則》、《侵權責任法》以及最高法司法解釋等規定,原告有權要求涉事醫院給予賠償。
山東商報·速豹新聞記者 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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