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和解方案罰金6000萬美元?晉華、聯電被控竊取機密案或將塵埃落定

由 終廷花 發佈於 綜合

集微網消息,歷時近兩年的聯電被訴竊取美光機密案於近日公開最新進展。加州北部地區法院舊金山分院判決結果顯示,聯電向美國司法部提出和解解決方案,以期在最短時間內結束本案。聯電提出的建議量刑狀書包含:請求法院處以輕便的罪名,以及原被告雙方協商的罰金美金6000萬美元。解決方案尚待法院批准。

盜竊知識產權和竊取商業機密如果被判事實成立,向來都會面臨最嚴厲的處罰。如今協商到僅營業秘密刑事案件,罰金6千萬美元,比之前預期的結果好很多。

2018年11月2日,美國司法部宣佈,對中國國有企業福建晉華集成電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建晉華)、其中國台灣合作伙伴聯華電子(聯電)以及三名個人提起訴訟,指控兩家公司涉嫌竊取美國存儲芯片公司美光科技的知識產權和商業機密。而在幾天之前,美國商務部剛宣佈對對福建晉華實施禁售令,即列入出口管制實體名單,禁止美國企業向後者出售技術和產品,稱福建晉華涉及違反美國國家安全利益的行為,給美國帶來了嚴重風險。

包括晉華總經理陳正坤等被起訴的人將面臨經濟間諜罪最重15年徒刑及500萬美元罰款。另外,還有竊取營業秘密罪最重10年的徒刑。而涉案的兩家公司,美光宣稱其被竊取的營業秘密估計約為4億到87億美元,因此將面臨最高逾200億美元罰款。

美光針對這樁 DRAM 商業機密案,分別在美國和台灣提告,此前美國法院最新裁定,對於此案的相關三人發出通緝令。今年6月,台灣地區法院宣佈判決結果,涉案的聯電戎樂天、何建廷、王永銘等三名員工被處以4年半到6年半徒刑,並處以罰金,聯電被判罰金1億元新台幣,陳正坤目前另案進行調查。聯電錶示並未違反營業秘密法,將依法對有罪判決及高額罰金提起上訴。

如果最後法庭同意了該和解方案,從罰金最重可能超過200億美元,降低到6000萬美元,對聯電和晉華都將是一個好消息。

業內人士分析,依照此前相似案件的判決案例對比,賠償金額大約就落在這個數字。另外,因為晉華被美國製裁後並沒有生產相關涉案產品,因此也就沒有損害金額的部分。此外,這個金額大約是晉華當時與聯電共同開發的數字,因此就整個結果來説算是符合業界的期待。至於未來還需等待法院同意一事,業界也認為雙方應該已經談妥和解條件,僅差法院在形式上最後的判決而已,使得該案大致已經確認塵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