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黑風高夜,男子裝備齊全偷幹這事!最高可罰5000元

過去兩個月,西湖公園聯合多個部門執法,沒收大量非法捕魚器具,昨被全部集中銷燬

N海都記者 石磊磊 羅丹凌/文 毛朝青/圖

6月12日凌晨,一男子划着捕魚船進入福州西湖公園,撒網捕魚,被在公園湖面上巡邏的保安逮了個正着。男子靠岸後棄船逃走。

據福州西湖公園管理處的工作人員介紹,和違法捕魚者鬥智鬥勇,已是他們的日常工作。過去兩個月,西湖公園聯合多個部門,罰沒了兩艘漁船、30多張漁網、200多米地籠,還有20多套射魚彈弓。這些罰沒的捕魚工具,昨日全部在紫薇廳前集中銷燬。

遊客見證工作人員銷燬漁具

昨天上午,記者在西湖公園紫薇廳前的大榕樹下看到,兩條小漁船並排放在榕樹下,裏面堆滿了一團團白色的漁網。小漁船一旁,放着兩個塑料筐,裏面有數條死掉的羅非魚和青魚,每條都有三四斤重。

據西湖公園管理處工作人員介紹,12日凌晨,公園保安開船巡邏時發現,有人正鬼鬼祟祟地捕魚。“我們的夜巡人員立刻上前制止,讓他靠岸。上岸後,捕魚的人就棄船逃走了。”工作人員向記者出示了捕魚者的照片。照片中,捕魚者裝備齊全,頭戴照明燈具,穿着防水捕魚褲,用漁網撈魚。

上述工作人員表示,個別捕魚者使用的工具,都是被禁止的。比如地籠,它的網眼很小,是明令禁止的。此外,射魚彈弓也是危險的工具,使用不當會傷到自己和他人。

“過去兩個月,我們公園和其他部門聯合執法,罰沒了這麼多捕魚工具。如果西湖水中的魚都被肆意捕撈,生態平衡就會遭到破壞。”西湖公園管理處相關負責人説,希望捕魚者從愛護公共環境和保護自身安全考慮,不再非法捕魚。他同時呼籲,市民能夠共同監督,一旦發現有人非法捕魚、垂釣,及時加以勸阻或舉報。

射魚工具

記者瞭解到,去年頒佈的《福州市城市內河管理辦法》中,已明令禁止非法捕魚,其中規定,情節嚴重者將被處以最高5000元的罰款。

根據《福州市城市內河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禁止在福州市中心城區的城市內河中擅自放養動物,打撈魚蟲、電魚、炸魚、毒魚、張網捕魚均是違法的。

專家表示,根據該辦法,擅自放養動物,打撈魚蟲、電魚的,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炸魚、毒魚、張網捕魚的,處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此外,對於一些違法情節嚴重、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的違法行為主體,由做出處罰的部門將其記入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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