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白銀市檢察機關認真貫徹中央、省、市關於“維護民企權益 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充分發揮“四大檢察”職能,做好、做實、做細服務保障“六穩”、“六保”中心大局工作,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準確辦理涉企刑事案件;充分發揮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職能,進一步提升主動服務的意識,完善服務保障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一體化格局,不斷提升服務保障的精準性和實效性,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優質法律保障,推動全市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
聚焦主業抓辦案 依法嚴懲促保護
依法懲治各類侵害民企權益、破壞營商環境的犯罪活動,批捕93人,起訴242人;加大對各類侵犯知識產權和銷售偽劣商品違法犯罪打擊力度,共批捕4件10人,提起公訴7件16人,監督公安機關立案1件,糾正偵查違法情形1件,經檢察機關建議行政執法機關移送2件;辦理金融領域犯罪案件17件,批捕16人,起訴25人,挽回經濟損失3499.724萬元;着力加強對洗錢犯罪打擊力度,批捕洗錢犯罪嫌疑人8人,起訴21人;向金融機構制發檢察建議3份,堵塞管理漏洞,斬斷犯罪份子洗錢路徑。景泰縣檢察院辦理吳某某集資詐騙案過程中,在捕訴環節充分發揮檢察機關辦案主導作用,緊盯洗錢次生犯罪,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一舉抓獲並起訴洗錢犯罪人員19人。加快清理涉企司法訴訟積案,實現在檢察環節刑事訴訟“掛案”全部清零,減輕民企司法訴累,放手發展企業。
強化措施抓監督 依法履職促公正
依法對侵害企業利益、公安機關違法插手民營企業經濟糾紛等問題予以糾正,監督公安機關立案4件、監督撤案16件、糾正違法情形8件次。市檢察院支持抗訴的劉某某強迫交易案(被害單位甘肅泰某礦業有限公司)從一審無罪到二審改判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有力保護了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綜合運用抗訴、再審檢察建議等手段,監督糾正涉民營企業民事行政案件,提出抗訴3件、法院採納2件,發出再審檢察建議7件,均被法院採納。轉變理念抓規範 公正司法促質效
對企業負責人或管理人員涉嫌犯罪的23件刑事案件由兩級院同步審查,市檢察院改變下級院不當處理決定2件。對涉嫌犯罪情節輕微的民營企業負責人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6人,不起訴39人。如平川區檢察院辦理的系列企業騙取貸款案當中,在較短時間內督促嫌疑單位向銀行償還貸款後,對企業負責人作出了不批捕決定,取得了檢察監督共贏多贏的效果,受到地方政府和社會各界的一致肯定。
延伸職能抓優化 多措並舉促服務
堅持以企業需求為導向,有針對性地提供法律服務,“零距離”服務企業發展,深入開展“大走訪、大調研”活動,組織幹警共走訪民營企業306家,對收集到的18件重點線索由兩級檢察院黨組成員掛牌督辦,按期辦結。邀請省檢察院專家、高等院校學者針對民企合規經營等主題對全市247名民營企業家開展集中法治培訓7場次,在檢察內網、兩微一端等各級各類媒體宣傳重大工作部署、典型案例、具體成效,有效提升了專項行動的社會影響力。【來源:白銀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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