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國人大代表針對生育政策配套措施提出建議。
據廣州日報報道,今年,全國人大代表、暨南大學教授盧馨從適當提高個人所得税專項附加扣除額,適當延長男性育兒假並建立靈活的休假制度,有條件的單位針對本單位女職工0-3歲的幼兒建立托育場所等方面提出建議。
盧馨坦言,生育仍是職場女性必須面臨的發展瓶頸之一,“不僅僅是延長產假就足夠,要多維度考慮,制定政策配套措施。”
盧馨介紹,對於鼓勵生育政策而言,最直接的做法就是實行帶薪產假。但她發現,如果只是簡單延長女性產假,收效甚微。
盧馨提出,適當延長男性陪產育兒假並實施靈活休假,是一個行之有效的辦法。男性陪產育兒假可以不一次性休完,而是建立假期分割、共享的靈活休假制度。“通過建立靈活的育兒假制度,促進制度落實,也為鼓勵生育政策的實現構建良好的社會環境。”
此外,盧馨認為還可以通過組織男性參與母嬰護理技術培訓課程,參與母嬰護理知識普及講座等活動,鼓勵男性提升其母嬰護理能力,以實現在育兒假期內更好地承擔家庭責任。
而據中國婦女報報道,全國人大代表、温州大學研究員蔣勝男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將提交《關於改善產假、陪產假及育兒假規定的建議》。
蔣勝男認為,育兒是夫妻雙方的責任,目前的產假實質上默認照顧新生兒的大部分責任由母親承擔。為了給男性更多的時間照顧產婦和新生兒,建議將男性的帶薪陪產假增加到30-42天,這裏參考了女性的產褥期是42天,正是非常需要配偶照顧的時期。出於身體恢復和哺乳需要,女性的產假應該高於陪產假。
蔣勝男認為,社會需要給育齡男女足夠的時間,包括給育齡男性足夠的家庭時間,承擔家務和共同育兒的時間。
蔣勝男稱,2021年放開三孩後,各地政府都出台了相應政策進一步延長產假,陪產假也有所增加。目前全國各地規定的女性產假範圍大概是128天-190天,主要省市基本上都是158天。而男性陪產假在7-30天,主要省市基本都是15天。
女性產假和男性陪產假之間的天數差異進一步加大,導致男女員工因生育而對工作的影響程度有着更大差異,可能加劇女性因生育遭受的就業歧視,同時不利於提高男性對育兒活動的參與度,進而降低職業女性的生育意願。
除此之外,蔣勝男還在去年建議逐步放開公務員錄用的“35歲門檻”,倡導全社會招工消除職場年齡岐視,幫助再就業人羣打破35歲年齡限制。
蔣勝男表示,35歲處在就業盛年,“剛畢業工作幾年,結婚有了孩子,父母可能已經退休,正好是最需要用錢的時候。” 公務員考試取消35歲門檻限制,將對全社會起示範性作用,成為社會組織、個體行為的參照準繩,有利於解決就業市場年齡岐視,對於全民生育婚戀養老和社會心態都有着巨大影響。
【來源:九派新聞綜合中國新聞週刊、廣州日報、中國婦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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