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正式發佈,職工醫保個人賬户資金共濟政策正式落地。意見明確,個人賬户主要用於支付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政策範圍內自付費用。可以用於支付參保人員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以及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費用。
“政策的出台是一項很好的惠民措施,類似於我國的公積金提取政策,剛開始時是隻限本人購房使用,後來推廣到租房等其他應用場景。”一名醫療機構醫保辦負責人解釋,在此之前,一些地區的個人賬户資金是封閉的,只限本人使用。“假設這個人在退休前很少得病甚至沒有得病,沉澱下來的資金可能是一筆很大的金額。”
不過,該負責人也表示,對於北京的醫保參保人來説,這個政策目前看影響不大。“目前,北京醫保個人賬户資金是開放的,這部分資金每個月已經打到個人關聯銀行卡賬户,可以取出來自由支配。”此前,北京市醫保局通過其官方微信發文提醒,職工醫保個人賬户內資金允許家庭成員共濟使用,並不代表社保卡可以全家使用。醫保個人賬户不是社保卡,社保卡只能本人實名使用。
解讀
焦點1 個人賬户的“錢”少了嗎
據悉,此次改革涉及3億多參保人切身利益。國務院新聞辦22日召開新聞發佈會,相關部門負責人作出回應。
根據意見,在職職工個人賬户由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計入標準原則上控制在本人蔘保繳費基數的2%,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全部計入統籌基金。
“通過調整個人賬户計入方式,單位繳費部分不再劃入個人賬户。”國家醫保局副局長陳金甫説,基本上個人賬户新計入都會減少,但個人賬户新計入的減少並不意味着整體保障功能降低。
陳金甫表示,個人賬户減少並不意味着個人保障會損失,而是放到共濟保障的“大池子”裏,形成新的保障機制。新的保障機制保障效能將顯著放大,用大數法則化解社會羣體的風險。也有人提出,能不能讓政府增加門診保障的繳費投入?“不能為了增加福利而竭澤而漁。”陳金甫説,保險部門可以提出給單位多繳費、讓個人多繳費,但每增加一筆繳費,相應就會減少從業人員的一筆收入,也會增加單位負擔,不利於社會經濟的發展。
焦點2 為什麼自己的錢要給別人花
“家庭共濟是對於個人賬户而言。”國家醫療保障局待遇保障司負責人樊衞東説,這次改革後,職工個人賬户使用範圍將拓展,主要動用的是個人賬户的“小池子”,可以説是“小共濟”。
個人賬户的存量基金使用範圍拓寬,並不等於個人可以隨意使用或者無限擴大範圍。個人賬户不得用於公共衞生費用、體育健身或養生保健消費等不屬於基本醫療保險保障範圍的支出。
“門診共濟保障將幫助參保人實現風險代際轉移。”陳金甫説。“門診共濟保障也可以進一步釋放醫保基金效能。”2020年按照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户的相關統計,個人賬户累計結餘1萬億元,改革以前,這筆錢別人無法使用。新的保障機制總體上是基金平衡轉移,用於實實在在的醫療服務購買。
焦點3 統籌基金的錢將用在哪裏?
意見提出,普通門診統籌覆蓋職工醫保全體參保人員,政策範圍內支付比例從50%起步,隨着醫保基金承受能力增強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待遇支付可適當向退休人員傾斜。
“初步估算,這一項制度可以為退休人員減輕門診費用負擔近1000億元。”樊衞東説。
陳金甫介紹,建立普通門診統籌,逐步將門診裏多發病、常見病納入醫保統籌基金報銷;加強慢性病、特殊疾病的門診保障,將費用高、治療週期長的疾病門診費用也逐步納入醫保統籌基金支付範圍。同時,除了在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參保人可以持醫院外配處方在定點零售藥店結算和購藥,符合規定的納入統籌基金的支付範圍,相應的定點零售藥店也將納入。
陳金甫表示,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細化政策規定,通過3年左右過渡期實現改革目標。
來源 北京晚報(記者楊緒軍)、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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