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9月13日電 據中央政法委官方微信公眾號消息,3月14日,刑滿釋放人員郭文思在北京市東城區一家超市內因不戴口罩產生糾紛,將一名七旬老人毆打致死。
此前,郭文思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後經9次減刑,於2019年7月24日刑滿釋放。
案發後,社會輿論強烈要求嚴懲郭文思故意傷害行為,並對其多次減刑和改造成效等問題提出質疑。
9月13日,北京市紀委監委、北京市委政法委、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監獄(戒毒)局分別就“郭文思減刑案”發佈通報。
一、北京市紀委監委
2005年2月24日,郭文思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後經9次減刑,於2019年7月24日刑滿釋放。2020年3月14日15時許,郭文思在超市購物時,對提示其正確佩戴口罩的段某某實施侵害,致段某某受傷死亡。案發後,社會輿論強烈要求嚴懲郭文思故意傷害行為,並對其多次減刑和改造成效等問題提出強烈質疑。
北京市委高度重視,市委政法委加強督辦,經公安機關偵查認定,郭文思涉嫌故意傷害罪,且其曾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刑罰,仍不思悔改,再次實施暴力犯罪,主觀惡性極深,犯罪後果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3月28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對郭文思以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批准逮捕。目前,郭文思故意傷害致人死亡一案已經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3月31日,北京市成立聯合調查組,由市委政法委牽頭,市監委、市人民檢察院共同參與,對郭文思多次減刑問題依紀依法開展調查。市紀委監委同時成立專案組,對涉嫌違紀違法和職務犯罪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市紀委監委堅持依規依紀依法開展審查調查工作,通過調取市監獄管理局清河分局潮白監獄和清園監獄、市監獄管理局及清河分局、市清河人民檢察院、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有關郭文思服刑期間檔案、減刑手續、會議記錄、裁定案卷等文件資料,訊問詢問被調查人和證人,對有關人員依法採取留置措施,經過5個多月的工作,現已查明“郭文思減刑案”中有關人員涉嫌職務犯罪問題。
經查,郭文思先後在天河監獄、潮白監獄、清園監獄、延慶監獄、柳林監獄服刑,其違規減刑問題主要發生在潮白監獄、清園監獄。郭萬普(郭文思之父,中國原子能科學研究院退休職工)在郭文思服刑期間,以直接或通過他人請託監獄系統、檢察院、法院相關工作人員,並給予款物的方式,謀求關照郭文思服刑生活,幫助郭文思快速減刑。主要存在以下涉嫌職務犯罪事實。
1.郭萬普直接請託王乃聰(時任潮白監獄分監區指導員),並給予禮品禮金,請其對郭文思服刑生活予以關照,為其快速減刑提供幫助。王乃聰違規安排郭文思擔任多個有利於減刑的崗位工作,違規安排會見,為郭文思私轉信件,對郭文思違反監規的行為未予處罰;指使同事對郭文思予以關照,為郭文思在潮白監獄服刑期間多次減刑提供幫助。
2.郭萬普通過甘佳良(北京星牌體育用品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請託隋建軍(時任潮白監獄黨委書記、監獄長),先後多次給予現金,請隋建軍對郭文思在減刑方面提供幫助。隋建軍通過暗示或打招呼等方式,要求下屬對郭文思服刑生活予以關照;在明知郭文思不符合減刑條件的情況下,6次主持監獄長辦公會並籤批報請減刑文件;向趙雙月(時任市清河人民檢察院監獄檢察處副處長)請託,並給予現金及購物卡,為郭文思減刑向程麗霞(時任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清河法庭審判員)等人打招呼。
3.郭萬普通過李楠(北京漪林順康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銷售員)、王昱(北京漪林順康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請託劉永清(時任市監獄管理局清河分局黨委委員、副分局長),先後多次給予現金,請劉永清對郭文思在減刑方面提供關照。劉永清遂向段炳川(時任清園監獄黨委書記、監獄長)和陳偉(清園監獄黨委委員、副監獄長)打招呼,要求對郭文思予以關照。段炳川、陳偉分別向下屬打招呼後,接受李楠、王昱宴請。在申報減刑時,段炳川、陳偉參加監獄長會議,同意為郭文思違規申報減刑。
4.郭萬普通過王曉(北京廣播電視台員工)請託郭京霞(時任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辦公室副主任)向程麗霞等人打招呼。程麗霞等人在郭文思減刑案件審理過程中,降低證據審核標準、違反案件審理的程序規定,對不符合減刑條件的郭文思裁定予以減刑。郭京霞收受王曉給予的現金,程麗霞等人收受郭京霞給予的現金。
市紀委監委研究決定,劉永清、隋建軍、段炳川、陳偉、王乃聰、郭京霞、程麗霞、趙雙月,以及郭萬普、甘佳良、王曉、李楠、王昱等人涉嫌受賄罪、行賄罪、徇私舞弊減刑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有關規定,將上述人員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有關規定,對劉永清、隋建軍等9名黨員、公職人員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取消退休待遇)處分。此外,對郭文思減刑案中其他違紀違法人員給予黨紀政務處分,並對失職失責人員嚴肅問責。
北京市委對查辦“郭文思減刑案”始終旗幟鮮明、立場堅定,堅持深挖徹查、嚴肅懲處,表明了對執法不公、執法犯法問題“零容忍”的鮮明態度。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要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要切實加強全面從嚴治黨,把“嚴”的主基調長期堅持下去,把責任層層落實到位;要嚴格教育監督管理幹部,加強對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的黨性、法紀教育,強化日常監督;要全面加強制度建設,堵塞制度漏洞,提高制度執行力,對違紀違法問題露頭就打,確保權力始終在制度籠子裏運行。廣大黨員幹部要堅守人民立場,正確行使權力,公正用權、依法用權、廉潔用權,自覺同違紀違法的行為作堅決鬥爭。
二、北京市委政法委
針對郭文思減刑案中暴露出的突出問題,市委政法委將進一步夯實全市各級政法機關黨組(黨委)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部署安排政法單位開展警示教育,在司法行政系統深入開展教育整頓。市委政法委督促市高院、市檢察院、市司法局等單位修訂、補充完善了《北京市減刑、假釋工作規定(試行)》《北京市減刑、假釋案件審理程序實施細則(試行)》《北京市暫予監外執行規定實施細則(試行)》,進一步健全完善制度規範,強化對刑罰變更執行案件的監督。
歡迎社會各界加強對全市政法機關的監督,感謝對全市政法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北京市委政法委
2020年9月13日
三、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我院根據市紀委市監委調查情況,對郭文思歷次減刑案件進行復查,認為郭文思減刑案件確有錯誤,目前已經啓動重新審理程序。同時,我院對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2005年審理的郭文思故意殺人案進行復查,認為該案的審理和判決符合法律規定。
針對郭文思減刑案中暴露的法院系統個別公職人員違法違紀問題,我院將深刻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在全市法院深入開展“以案為鑑、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健全完善司法權力運行監督制約機制,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全面從嚴治院、全面從嚴管理,不斷提升審判質效,不斷提高司法公信力,努力讓人民羣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2020年9月13日
四、北京市人民檢察院
近日,經北京市監委調查終結,郭文思減刑案所涉14名公職人員及重要關係人涉嫌受賄罪、行賄罪、徇私舞弊減刑罪等案件,已經移送北京市有關檢察院審查。經北京市公安局偵查終結,犯罪嫌疑人郭文思故意傷害致人死亡一案,已經移送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審查起訴。上述案件正在審查辦理中。
北京市檢察機關將嚴格依法辦案,認真履行檢察職責,切實維護司法公正。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
2020年9月13日
五、北京市司法局
今日,市紀委市監委對郭某思減刑案調查情況進行了通報,該案暴露出的突出問題,教訓深刻,令人警醒,全市司法行政系統一定深刻反思、舉一反三,堅決徹底整改。
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統將強化主體責任,嚴肅紀律,強化問責,以案為鑑,全面加強對監獄、戒毒工作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監督管理,在司法行政系統開展教育整頓,落實司法行政系統執法司法制約監督各項制度規範,不斷提高執法司法公信力。
北京市司法局
2020年9月13日
六、北京市監獄(戒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