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西問)魯廣錦:中國“基於發展的人權路徑”有何不同?
中新社北京5月21日電 題:中國“基於發展的人權路徑”有何不同?
——專訪中國人權研究會秘書長、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魯廣錦
中新社記者 李晗雪
新中國成立短短70多年來,歷史性地解決了絕對貧困問題,使8億多人擺脱貧困。8億多人生存發展條件鉅變,無疑意味着人權境況的極大進步。但在國際輿論中,中國強調生存與發展的人權發展路徑仍未得到充分理解。那麼,中國“基於發展的人權路徑”有何不同,合理性何在?中新社“東西問”近日就此獨家專訪中國人權研究會秘書長、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魯廣錦。
現將訪談實錄摘要如下:
中新社記者:您如何評價近些年來中國的人權發展情況?
魯廣錦:新中國成立以來,短短几十年時間裏,使8億多人擺脱了貧困,歷史性地解決了絕對貧困問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中國人民的各項基本權利不斷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中國人權事業發展取得的歷史性成就,證明了中國人權發展道路的科學性、合理性。
對中國人權事業發展取得的成就,可以通過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創立的“人類發展指數”(用以衡量各個國家與地區的發展水平)來加深理解。該指數將經濟指標與社會指標相結合,更加強調人文發展,而不僅僅是經濟狀況。其三項基本指標為預期壽命、教育水平、生活質量。該指數分為極高人類發展指數(0.8以上)、高人類發展指數(0.7至0.8)、中等人類發展指數(0.55至0.7)、低人類發展指數(0.55以下)。該指數1990年開始發佈,當年的中國還處於低人類發展水平組,1995年中國便進入了中等人類發展水平組,2015年中國又步入高人類發展水平組。中國的人類發展指數從1990年的0.501上升到2020年的0.761,多年來一直處於穩步上升狀態。中國也是自該指數開始發佈以來,唯一從低人類發展水平組跨入高人類發展水平組的國家。
中新社記者:如何理解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與中國人權發展的關係?
魯廣錦:中國憲法規定: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同時,中國憲法還規定: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沒有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便沒有社會主義制度;沒有社會主義制度,便無法保障全體人民的人權;而實現尊重和保障人權,又是中國社會發展進步的必然要求,有利於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發展社會主義制度。
中國的人權發展道路,解決了執政黨、國家制度與尊重和保障人權三者之間的有機統一。同時,保障全體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中國共產黨的工作原則,因此,“人民性”是中國人權發展道路最顯著的特徵,也是最具標識性的精神內核。
中新社記者:如何理解中國人權發展道路的思想來源?
魯廣錦:思想來源上,應包括馬克思主義人權觀、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以及人權的普遍性原則。
具體可從以下三個方面來理解。第一,中國人權發展道路繼承發展了馬克思主義關於人權的基本觀點。如:人民是第一位的,人民羣眾是歷史的創造者;物質資料的生產是第一位的,人類的生存首先要解決吃飯、穿衣等問題;人權屬於社會歷史範疇,人權的產生、實現和發展,都必然以一定的社會經濟條件為前提和基礎,等等。
第二,繼承了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思想。中華文明是中國人權發展道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思想源泉。如仁愛友善、民本主義、和合文化、天人合一、小康社會、天下太平、大同世界等理念,都有着鮮明的中國特色,深刻影響着當代中國人權觀念與價值取向。
第三,借鑑了人類文明優秀成果。人權普遍性原則,是人類社會的共同精神財富。正是基於此,多年來中國已加入26項國際人權文書,包括6項聯合國核心人權公約。
以上當代中國人權思想的三個來源,也足以説明當代中國人權的包容性、開放性。
中新社記者:您認為中國實現人權的路徑有何特點?
魯廣錦:中國在人權實現路徑上,堅持“在發展中保護和促進人權”。不同於國際上提出的“基於人權的發展路徑”,中國提出的是“基於發展的人權路徑”。這一路徑理念在人權與發展兩相互動的基礎上,更加強調發展在保護和促進人權中的價值。
發展是人類社會永恆的主題,是解決中國一切問題的基礎和關鍵,也是促進中國人權事業發展的發力點。中國堅持認為人權是一個不斷髮展的歷史過程,是一個由不充分,到相對充分,再到更加充分,以至達到完全充分的發展過程。隨着現代化事業的發展,隨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提高,中國人權保障水平不斷得到提升。
中國“基於發展的人權路徑”大體上經過四個依次遞進的發展階段:一是以生存權發展權為首要的基本人權,二是以人民幸福生活為最大的人權,三是以協調增進各項人權全面發展為共同的人權,四是以促進人的自由全面發展為目的的人權。
《以自由看待發展》一書的作者阿馬蒂亞·森在談到中國的發展與他的發展觀時説:“經濟發展與社會進步之間的互補性在中國最近的歷史中得到了很好的説明”,“這些互補性包括文化和經濟、政治參與和經濟進步,以及技術進步及其社會運用之間的相互作用。”他特別強調:“發展是一個相互依賴的過程,而且經濟的成功不可能與社會、政治和文化的成就相分離。每一個國家,每一個社會,都不得不處理它自己的問題,而世界將懷着極大的興趣注視全方位的發展過程如何在中國展開。”
中新社記者:中國的人權發展路徑中是怎樣處理集體與個人的關係的?
魯廣錦: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人權事業所以取得歷史性成就,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堅持了集體人權和個人人權(權利)相統一,這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人民性人權的一大創造。
中國堅持認為,集體人權是個人人權的保障。離開了社會,個體會失去存在的依據和根基;沒有集體人權,個體人權會失去強力的前提和保障。
與此同時,中國還認為個人人權是集體人權的基礎。改革開放以後的中國,特別是隨着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扭轉了重集體、輕個人的做法。中國充分認識到,沒有集體的發展,固然不可能有個人的發展,但是如果不重視個人的發展,也不可能有更好的集體發展。如此,便落實了馬克思主義關於人的自由全面發展的基本觀點,即“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一切人的自由發展的條件”。(完)
受訪者簡介:
中國人權研究會秘書長,法學博士,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人權》雜誌社社長、總編輯。曾任中宣部人權事務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