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份《家庭教育指導令》發出

2月14日下午2時,市民陳寅(化名)帶着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家庭教育指導令》,來到市家庭教育指導中心接受家庭教育指導,自學完成線上家庭教育指導課程。“以前確實對孩子的學習、身心等情況關注度有所缺失,通過學習將加強改進。”他説。

“這是全市首份《家庭教育指導令》。”市中級人民法院介紹,今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正式實施,家庭教育步入了法治軌道。《家庭教育指導令》是貫徹法律精神的有力抓手,可以督促家長依法盡責帶娃。

據悉,幾年前,陳寅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對孩子教育問題存在較大分歧,通過訴訟提出離婚。經法院判決,由陳寅履行撫養義務。其間,孩子的學習進度明顯跟不上教學進度。陳寅妻子又以陳寅有賭博、不顧家、不管孩子學習等情況,認為他無法較好履行撫養、教育的義務,又向法院起訴要求變更撫養權。在充分查明案件事實,且尊重孩子個人意願後,市中院二審終審判決支持由陳寅繼續撫養。

承辦法官介紹,考慮到陳寅夫妻的關鍵分歧在於家庭教育,在充分論證後,認為有必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的相關規定,責令陳寅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以提升為孩子提供更好家庭教育的能力。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個課堂,家長的素養、家庭的環境,對孩子的一生教養息息相關,涉案未成年被告人要回歸正確道路,離不開父母的悉心管教。”市中院相關負責人説,為推動家庭教育這項工作,市中院與市婦聯依託專業化資源、數字化方式以及定製化課程,建立了家庭教育聯合幫教機制。法院如在辦理案件過程中發現未成年人存在嚴重不良行為或者實施犯罪等情況,依託婦女兒童發展中心的線下專業資源和“湖州市家教綜合服務平台”線上平台,為應當接受家庭教育指導的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提供個性化輔導,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保駕護航。

【來源:湖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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