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萊特案開槍前警察庭審開始 啓動陪審團遴選

  中新社紐約11月30日電 當地時間11月30日,美國明尼蘇達州萊特案中開槍前警察金伯利·波特(Kimberly Potter)的庭審,在該州亨內平縣法院正式開始。

  當日,亨內平縣法官雷吉娜·朱(Regina Chu)宣佈,萊特案涉事前警察波特面臨一級過失殺人罪和二級過失殺人罪兩項指控,即日起啓動陪審團遴選程序。

  今年4月11日,明尼蘇達州布魯克林中心市20歲的非洲裔男子丹特·萊特(Daunte Wright)因交通違章被警方攔下,警方在確認了萊特的身份後發現一項未執行的逮捕令。當警察試圖逮捕萊特時,他卻重新回到車上。此時,波特拔出手槍將萊特擊中,萊特後來身亡。據警方事後公佈的執法錄像顯示,她原本想使用的是電擊槍,卻誤拔手槍射中了萊特。

  案發後不久,波特被控二級過失殺人罪。不過,部分民眾對指控表示不滿,示威者在明尼蘇達州舉行抗議活動,呼籲對波特提起更嚴厲的指控。9月,明尼蘇達州總檢察長辦公室宣佈,將對49歲的前警察波特增加一項一級過失殺人罪的指控。

  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援引一名刑事辯護律師的觀點稱,二級過失殺人罪名若要成立,檢方須證明,波特的行為是由於魯莽或極端疏忽所致,且其行為有造成包括死亡在內的嚴重身體傷害的風險;一級過失殺人罪名若要成立,檢方還須證明,波特不計後果地處理或使用武器造成了對方死亡。

  報道稱,由於很多人已經在庭審之前觀看了當地警方公佈的執法錄像,該案的陪審團遴選將比通常情況下更加困難,陪審團成員必須不偏不倚,僅根據庭審時各方提呈的證據進行裁決。

  30日,十餘名已完成問卷調查的候選陪審員出庭接受了預備審查(voir dire),其間法官主持雙方律師進行詢問,控辯雙方都使用了否決權(strike),最後有4人通過審查成為陪審團成員。

  當地媒體《明星論壇報》説,此次庭審共需選出12名陪審團員及2名候補陪審團員,陪審團遴選程序預計將持續一週,庭審的最終裁決預計會在今年12月底作出。若罪名成立,一級過失殺人罪最多可判處15年監禁,二級過失殺人罪最多可判處10年監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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