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不斷加大“減假暫”案件全面排查整治力度,在排查整治、責任落實、創新形式、建章立制等方面下足功夫,才能防治“紙面服刑”“提錢出獄”的鬧劇重演。
近日,新聞曝光江蘇一名女子惡意“掐點懷孕”,10年連生5個孩子以逃避刑罰執行的案件。這在暴露刑罰執行深層次問題的同時,也再次表明只有不斷加大“減假暫”案件全面排查整治力度,在排查整治、責任落實、創新形式、建章立制等方面下足功夫,才能防治“紙面服刑”“提錢出獄”的鬧劇重演,讓刑罰執行發揮其應有的功能作用。
一是要在排查整治方面下足“細”功夫。對於法律、司法解釋、司法政策關於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工作的具體要求,必須認真學習、掌握、理解和細緻對照,依法依規全面進行案件排查。重點掌握“減刑間隔時間”“減刑起始點”等法律規定,對法律政策統一認識,確保依法依規,緊扣實際開展細緻排查。嚴格標準,對評查中發現的問題逐一進行整改。規範案件辦理,嚴格案件實體處理和辦理程序。對申請提請暫予監外執行案件嚴格審查,特別是對罪犯的病情審查、醫學鑑定等各項材料細緻審查,確保真實、合法。做好罪犯社會調查工作,嚴格落實案件公開備案審查。加強對罪犯的監督管理,加強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司法機關之間的銜接,建立溝通與交流機制,確保交付與執行工作的銜接,確保不出現罪犯脱管、漏管等問題。
二是要在責任落實方面下足“嚴”功夫。“減假暫”案件卷宗按照年度建立電子檔案,形成台賬,明確責任人、責任部門和時間節點,確保所有事項有人盯、有人管,落實落細落地,取得實效。紀檢監察部門全程跟蹤監督,對於工作不力的,嚴肅追究相關領導和人員責任;對於發現問題、隱瞞不報的,從重從嚴查處。對在核查、檢查、抽查等工作中發現涉嫌違法違紀的,按照有關規定將線索及時移送有關部門處理。動員一切可以動員的力量,與當地監獄、看守所、檢察院等加強對接,確保符合條件的案件卷宗整齊規範,確保提請機關、法律監督機關、審判機關減刑、假釋案件相關數據保持一致。
三是要在創新形式方面下足“真”功夫。對“減假暫”案件進行核查,分年度對相關數據詳細統計,形成總表。堅持邊建台賬邊篩查,從全部案件中篩查出重點案件,並建立重點案件的台賬備查。針對問題案件台賬,在實體處理、審判程序、裁判文書、卷宗歸檔等方面存在的問題,認真梳理、彙總,逐項反饋承辦人,由承辦人自查並説明理由,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到位。同時,綜合採取線索徵集、走訪排查、組織核查、專班評查等多種方式,查糾存在的問題,按照“自查從寬、被查從嚴”的原則,堅決清除害羣之馬,徹底整治頑瘴痼疾,做到邊查邊改、即查即改、真查真改。
四是要在建章立制方面下足“實”功夫。狠抓工作責任制的落實,建立健全相關規章制度,堵塞工作中的漏洞,促進嚴格執法和公正司法,徹底整治頑瘴痼疾。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狠勁、決心繼續推進“減假暫”案件全面排查整治工作,認真分析研判存在的問題,以整改促進步,努力提升審判執行質效,滿足人民羣眾的司法訴求。對於近年來,特別是中央政法委2014年下發《關於嚴格規範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切實防止司法腐敗的意見》以後的案件,在認定和處理上均從嚴掌握。
自古以來,“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任何人犯罪都應當受到法律懲罰。司法工作人員必須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絕不能因罪犯身份、地位等特殊而開綠燈、搞變通,讓罪犯逍遙獄外,絕不允許“紙面服刑”對刑罰執行的“最後一公里”發出任何挑釁或踐踏。
編輯/董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