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手記 | 節假日頻繁使用的公務加油卡

由 無英 發佈於 綜合

今年年初,我們縣紀委監委開展公務加油卡專項治理,分成13個小組對全縣各單位上報的300餘張公務加油卡開展過篩式檢查。

很快,我們發現縣殘聯隱瞞了一張公務加油卡未上報。調查後才知道,這張加油卡居然在五一、國慶期間發生加油,而且是在安徽、福建、青海等外地。

我們找到縣殘聯辦公室相關負責人,瞭解到那幾條加油記錄出現的時間節點,並無公車派出記錄。

但縣殘聯辦公室副主任邱某江卻説,這幾次加油是該單位工作人員駕駛私家車外出考察殘疾人輔助性就業勞動項目時使用,算是公務活動。

“赴外地考察殘疾人輔助性就業勞動項目,那具體對接外地哪家單位?對接人是誰?既然是公務活動,為什麼不使用公車?”

面對詢問,邱某江閃爍其詞。我們感到事情背後必有蹊蹺。

就在我們推進核查工作,調取記賬憑證、消費記錄等書證材料時,縣殘聯黨組書記、理事長沈某平主動找上門來。

在專項檢查組談話室裏,沈某平將實情全盤托出:“我今天是來向組織坦白,承認錯誤的。第一次去福建旅遊,全程加油都是使用公務加油卡,我是知情並默許的。事後,邱某江跟我彙報,想通過虛開車輛維修費的方式,花公款變通處理旅遊費用,我當時也同意了。第二次則是……”

經查,2018年國慶期間和2019年五一期間,縣殘聯黨組書記、理事長沈某平攜其家人,和工作人員邱某江、王某東等人利用公務加油卡為私車加油10次,公款變通處理在安徽黃山、廈門鼓浪嶼以及青海省青海湖等風景區旅遊費用共計17466.19元。

最終,沈某平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同行的王某民、王某東、顧某飛分別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辦公室副主任邱某江被給予記過處分,涉案金額已被責令退還。(江蘇省灌南縣紀委監委 徐旭旭 || 責任編輯 周振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