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周瑞平 通訊員 鄭文慧)身為醫生竟利用職務之便,或和被保險人勾結,或指使親戚朋友住院,通過讓真正患有心肌梗塞的病人冒名頂替做檢查,虛構被保險人患有急性心肌梗塞,再利用虛假病歷騙取鉅額保險理賠款。近日,安徽省亳州市譙城區人民法院以犯保險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明某有期徒刑九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責令其退賠其參與騙取的保險理賠款。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明某原系亳州市某醫院神經內科醫生,2019年9月,張某(另案處理)經李某某(另案處理)介紹,到明某所在的科室病區住院。明某虛構張某有急性心肌梗塞的症狀,安排其他人冒充張某做冠狀動脈CTA檢查,使張某確診患有急性心肌梗塞。確診後,張某很快辦理出院手續,利用其確診急性心肌梗塞的病歷向太平洋人壽、平安人壽申請重大疾病保險理賠,成功騙取保險理賠款58萬餘元,明某從中獲取10萬元好處費。
2019年,被告人明某替其岳父汪某購買多份保險。2020年1月,明某安排汪某到其所在的醫院住院,明某在明知汪某未患有急性心肌梗塞的情況下,安排他人冒充汪某做冠狀動脈CTA檢查,使汪某確診急性心肌梗塞。汪某出院後,明某使用汪某虛假的病歷向某保險公司申報重大疾病保險理賠,向支付寶公司申報互助寶,騙取某保險公司重大疾病保險30萬餘元,騙取支付寶公司重大疾病互助金10萬元。上述款項到賬後,均被明某轉入其本人或其控制的賬户。
2018年8月至2020年8月期間,明某夥同李某某等人利用虛假病歷實施騙保行為共計7次,騙取中國人壽、泰康人壽等保險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險理賠款、支付寶公司互助寶重大疾病互助金共計270萬餘元。
保險公司在理賠過程中發現,騙保人劉某(另案處理)做過膽囊切除手術,但替劉某做檢查的人沒有做過同樣的手術。調查員仔細比對相關材料後,發現所有案件在“就診醫院”“就診病區”“疾病類別”“住院流程”“觀察期後立即出險”等方面存在高度雷同,均發生在明某所在的亳州市某醫院。保險公司隨即報案,公安機關查實了明某等一夥人進行保險詐騙的事實。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明某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額特別巨大,已構成保險詐騙罪。明某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具有立功表現,可從輕、減輕處罰;歸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並認罪認罰,系坦白,可從輕處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人民法院報
【來源: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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