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人民網-河北頻道 原創稿
“門法官,真是太感謝您了,這些貨款我們自己找了大半年了,都沒能要回來一分錢,通過您的努力,2個月就給我們把錢要回來了,這一分一分的都是血汗錢啊,真是太感謝您了!”這是申請人楊某某拿到執行款2000元后緊握着執行員門廣智雙手説出的話。本起案件是泊頭法院在開展“集中執行百日攻堅”活動以來,加大對涉民生小標的案件執行力度,為羣眾辦實事的典型案例之一。
被執行人趙某某於2020年11月從申請人楊某某處購買材料一車,楊某某多次催要,趙某某一直推諉不付,經調解後趙某某當場給付2000元,並約定於2021年6月12日前給付剩餘的5500元。
6月12日如期而至,但趙某某仍有3500元未償還,且一直躲避不聯繫。7月15日,申請人楊某某向我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員門廣智接到案件後,將案件進行了涉民生案件重點標註,迅速開展“八查兩報”,發現被執行人名下無可供執行財產。門廣智通過各種方式查找趙某某,終於通過電話溝通加上了趙某某的微信。通過不斷的釋理明法,講明不履行法院判決的後果,趙某某漸漸明白了其中利害關係,於是通過微信轉賬先給付2000元,剩餘1500元分期給付,申請人楊某某表示同意。
正值“集中執行百日攻堅”活動的關鍵時期,泊頭市人民法院下一步將加大執行力度,抓住關鍵節點,強化執行措施,繼續聚焦涉民生案件,為人民羣眾辦實實在在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