蘄春檢警協作提升案件質量和監督質效

鄂東晚報訊(記者方新平 通訊員田小春 王高偉)“檢察部門和局法制部門的提前介入,為案件及時、依法、公正辦理提供了智力支持,給我們的偵查工作指明瞭方向!”3月13日,從蘄春縣檢、警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實現實體化運作中受惠的民警餘建華説,有檢察官提前介入,對案件辦理全程監督、指導、把關,今後辦案更有底氣了!

為深入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制定的《關於健全完善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的意見》,推動提升公安執法和檢察監督規範化水平,2021年12月10日,蘄春縣公安局、檢察院掛牌成立了偵查監督與協作辦公室。當遇到疑難複雜案件時,辦公室第一時間與公安機關法制部門、執法辦案單位對接,並邀請檢察官提前介入,對案件辦理全程監督、指導、把關。

3月1日,蘄春公安局刑偵大隊漕河中隊偵破了一起因薪酬問題而引發的報復性縱火案。年近六旬的漕河市民高某因對工頭翁某當初約定的每天薪資200元,年底結賬時卻以每日160元結付不滿,趁其不在家,縱火將其堂屋的摩托車等物燒燬。可在案件定性、法律適用方面,辦案民警存在分歧,4日,檢、警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第一時間協調公安法制和檢察院刑事檢察部門檢察官提前介入,就這起因薪酬問題而引發的報復性縱火案和“李某非訪案件”“汪某危險駕駛案”等“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事實、情節、性質和社會危害”和案件定性、法律適用方面進行專題研討,針對案件的痛點難點進行深入剖析,並依據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找到了切實可行的辦法和措施,消除了辦案民警間的意見分歧,又保證了案件質量和監督質效。

目前,該縣的檢、警偵查監督與協作機制已在案件辦理的“偵捕訴”各個環節形成合力,實現了案件質量和監督質效的雙提升。

【來源:黃岡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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