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成都市青羊區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發佈一則懸賞執行公告,希望廣大市民向法院提供被執行人李興軍的財產線索,引發強烈關注。
據悉,青羊區法院在執行劉蓉與李興軍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因被執行人李興軍拒不履行義務,經申請執行人的申請,依據有關規定,發佈懸賞公告。
按照懸賞公告,舉報者最高可獲得實際執行到位金額20%的賞金。而此次涉案執行標的金額為5160893.34元,賞金最高可達1032178.668元。
5月19日下午,紅星新聞記者從青羊區法院獲悉,目前,法院已成功聯繫上了被執行人李興軍,當事的雙方,劉蓉與李興軍已於19日上午達成初步和解協議。
↑公告
據悉,被執行人李興軍與劉蓉本是朋友關係,劉蓉開設有企業,此前他們之間有許多合作關係,也有經濟往來,截止到2019年1月30日,李興軍需向劉蓉支付本息共計約370萬元,法院判決後,本息已達500餘萬元。
5月17日,紅星新聞曾聯繫到李興軍本人,對於公司及本人涉及的多起債務問題,李興軍解釋稱,是因為與外單位合資相關項目時,有不少欠款沒有收回來,由此也無法歸還其他的欠款。“百萬懸賞令”和之前因債務糾紛產生的“消費限制令”對其生活產生了很大的影響,而且公司運營也出現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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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星新聞記者 章玲
編輯 王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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