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行動不便,法官頂風冒雪把威嚴的審判席搬上炕頭。12月18日,山西晚報記者從臨汾市古縣法院獲悉,法院綜合審判庭庭長李錦文、書記員李志琴及工作人員張果森將法庭搬入殘疾當事人家中,巡迴審理一起離婚案件。
原告趙某與被告李某於2002年登記結婚,婚後家庭和睦,但一場變故改變了一家人的生活。2012年8月被告李某遭遇交通事故,造成肢體癱瘓,達到一級傷殘。沉重的家庭負擔以及賠償金、各種補助款的管理,引發了家庭成員之間的猜忌,原告趙某無奈之下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請求。
李錦文法官接到案件後,考慮到被告的身體狀況,為保障當事人本人蔘加庭審,法院決定深入當事人家中巡迴審理此案。當事人的家地處偏僻,車輛無法直接到達,李錦文帶領其他工作人員步行來到當事人家中。李某無法起牀,李錦文就把庭審開在李某的牀頭。經過將近兩個小時的審理,庭審順利結束。
郭衞豔
(責編:劉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