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城鄉環保有限公司原總經理陳鵬被雙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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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光大集團紀檢監察組、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光大集團紀檢監察組、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監委對光大城鄉環保有限公司原總經理陳鵬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陳鵬違反黨的政治紀律,與黨組織離心離德,搞“兩面派”、做“兩面人”,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違反有關規定經商辦企業,中飽私囊。利用職務便利,大肆侵吞公款,涉嫌貪污犯罪;為相關企業在工程承攬、貸款審批等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將本單位盈利業務交親友承攬,從中獲取高額利潤,涉嫌為親友非法牟利犯罪;將單位公款借與他人長期不還,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陳鵬身為國有企業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毫無黨性原則、漠視黨紀國法,貪得無厭,“靠企吃企”,處心積慮將公權力變為謀私的工具,肆無忌憚、損公肥私,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並涉嫌職務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以後仍然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極壞,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光大實業集團黨委研究決定,給予陳鵬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經呼和浩特市監委研究決定,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務隨案移送。
陳鵬簡歷
陳鵬,男,漢族,1964年5月出生,河南永城人,1985年8月參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5年8月至1998年12月,在河南省建設銀行系統工作;
1999年1月至2006年8月,在交通銀行西安分行工作;
2006年8月至2010年2月,任中國光大銀行西安分行公司業務營銷三部總經理;
2010年2月至2012年12月,任中國光大銀行西安分行太白路支行行長;
2012年12月至2015年6月,任中國光大銀行西安分行業務營銷四部總經理;
2015年6月至2015年11月,任中國光大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部門總經理助理;
2015年11月至2019年4月,任光大實業資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
2019年4月至2019年9月,任光大生態技術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2019年9月至2021年7月,任光大城鄉環保有限公司總經理。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光大集團紀檢監察組、呼和浩特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