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為180天!12月10日起火車票報銷憑證領取期限延長

為提升旅客出行體驗

鐵路部門持續優化服務舉措

12月10日起

電子客票報銷憑證領取時間

將由現在的30日延長至180日

電子客票報銷領取憑證

旅客購買電子客票後如需報銷憑證,應在開車前或乘車日期之日起 180 日內(含當日),憑購票時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到車站售票窗口、自動售/取票機換取報銷憑證。

退票費報銷領取憑證

旅客在12306.cn網站(含12306APP和小程序)辦理退票後,如果需要退票費報銷憑證的,可在辦理之日起180日以內(含當日)憑購票時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到車站退票窗口索取。

温馨提示

▲目前廈門站、廈門北站已實行電子客票,身份證就是車票,鐵路部門不再提供紙質車票作為乘車憑證。對於因私出行的旅客來説,沒有必要再去窗口排隊打印報銷憑證,即便是打印了報銷憑證,也不能作為車票來使用。只有因公出行,需要報銷的旅客才有必要至窗口、自動售票機辦理。

▲從目前情況看,有相當一部分旅客都有“取票在手“的習慣,這一觀念需要改變。如您需要了解時刻、檢票口、座位號等信息,可通過12306訂單查詢、手機短信、微信、郵件或打印購票信息單方式來進行掌握。

綜合:南寧鐵路、福州站、廈門火車站

來源:東南網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526 字。

轉載請註明: 調整為180天!12月10日起火車票報銷憑證領取期限延長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