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
11月25日,從西豐縣檢察院案件承辦人手中接過存有20000元司法救助金的銀行卡,陳女士激動得連聲感謝,稱自己切切實實感受到了檢察機關的司法關懷和司法温情。
事情的原委還要從頭説起:2020年4月25日,犯罪嫌疑人與陳女士相遇,發生爭吵後,陳女士被嫌疑人用水果刀將腹部、左胸部多處扎傷,後送往西豐縣醫院進行救治,經診斷陳女士損傷程度達到輕傷二級以上,需支付搶救治療費用近70000元。2020年5月份,犯罪嫌疑人被提起公訴。
雖然案件移交到法院,但檢察院為民服務的工作卻沒有結束。在案件審查過程中,我院發現,犯罪嫌疑人無經濟賠償能力,這使得沒有穩定收入,獨自撫養7歲女兒、贍養年老母親的陳女士陷入了困境。今年5月13日,陳女士向本院申請司法救助。我院收到救助申請後,經多方審查核實,認為該申請符合司法救助條件。在報請市院批准後,依法及時地作出了司法救助決定,為陳女士申請到國家司法救助金20000元。在為陳女士送來救助金的同時,承辦人還關切地詢問其是否有其他困難,陳女士對檢察機關提供的幫助表示了感謝。
法律是保護人民羣眾的有力防線,司法救助是堅強的後盾。該案的成功辦理,是司法為民這一重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一次實踐。今後,西豐縣檢察院將繼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辦案理念,藉助自身職能,温暖更多羣眾。
【來源:鐵嶺西豐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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