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的一起故意殺人案受到社會關注。4月9日,受害人的親屬接受上游新聞採訪,表示對於該案二審他們“毫不知情”“沒有參與”,對於判決結果很不滿意,正在尋求司法救濟。4月12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通報稱,正在依法認真評查本案,將切實做到嚴格司法、維護公正、接受監督、回應關切。
據瞭解,2019年1月10日,鄒濤(化名)和他的父母一起在成都彭州一小區住宅內被人持尖刀捅傷,鄒濤與母親因大量失血當場死亡,鄒濤父親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行兇者是鄒濤的岳父張志軍。2019年12月20日,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定張志軍“主觀上具有殺害他人的故意,客觀上持尖刀捅刺被害人胸部、腹部數刀,造成三人死亡的嚴重結果,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判處張志軍死刑,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張志軍上訴後,2020年10月28日,四川省高院對於這起“岳父殺害女婿全家”案二審宣判,認定從張志軍的主觀惡性來看,“尚不屬於犯罪動機極其惡劣、犯罪目的極其卑鄙、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情形”,二審判決張志軍死刑,緩期兩年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