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發銀行原副行長穆矢被公訴,曾被指夫妻共貪隱瞞境外存款

穆矢被提起公訴!曾被指夫妻共貪,隱瞞境外存款

浦發銀行原副行長穆矢被公訴,曾被指夫妻共貪隱瞞境外存款

3月30日,上海市紀委監委官方微信消息,上海浦發銀行原副行長穆矢涉嫌受賄罪、隱瞞境外存款罪被提起公訴。

消息稱,日前,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受賄罪、隱瞞境外存款罪對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浦發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穆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穆矢享有的訴訟權利,審查了全部案件材料並訊問了被告人穆矢,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指控:2004年至2016年,被告人穆矢利用擔任浦發銀行天津分行黨組書記、黨委書記、行長,浦發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及其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單獨或夥同他人,為有關單位和人員在開展資金通道業務、申請銀行貸款、調整個人職務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2011年至2017年,被告人穆矢在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負有申報義務期間,隱瞞其在境外的存款,數額較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隱瞞境外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20年11月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消息,浦發銀行原副行長穆矢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通報稱,據上海市紀委監委消息: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浦發銀行”)原副行長穆矢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上海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公開簡歷顯示,穆矢,男,漢族,1961年9月出生,北京市人,1984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9年9月參加工作,碩士研究生學歷。歷任天津信託投資公司總經理助理兼辦公室主任、信託業務二部總經理、信託總部總監;浦發銀行天津分行籌建負責人;浦發銀行天津分行副行長、黨組副書記;浦發銀行天津分行行長、黨組書記、黨委書記;浦發銀行總行風險管理總部總監;浦發銀行副行長、黨委委員;浦發銀行副行長、黨委委員、董事會秘書;浦發銀行董事會秘書;2017年6月辭職。

2021年2月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消息,浦發銀行原副行長穆矢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通報稱,據上海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上海市委批准,上海市紀委監委對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浦發銀行”)原副行長穆矢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穆矢身為國有金融企業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律底線失守,價值觀變異,對黨紀國法毫無敬畏之心,把國家託付管理的金融資源當作家庭謀利工具,憑藉對金融業務的熟悉鑽政策“空子”,破壞金融市場秩序;在國家審計期間,為防備日後可能被組織查處,與他人串供並偽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在與本企業有業務關係的企業中投資入股;家風不正,夫妻共貪,生活腐化;利用職務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隱瞞境外存款,數額較大。

穆矢嚴重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涉嫌受賄、隱瞞境外存款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穆矢開除黨籍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021年2月9日,高檢網消息,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副行長穆矢涉嫌受賄、隱瞞境外存款一案,由上海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隱瞞境外存款罪對穆矢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來源:清風北京綜合:廉潔上海 高檢網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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