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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東齊魯晚報披露了濟南部分公園內餐館價格偏高的問題,之後,撰寫該報道的記者被移出媒體羣。事件曝光後,濟南市園林和林業綠化局宣傳辦主任向當事記者道歉,並重新將記者拉進羣。
11月15日晚,濟南市園林和林業綠化局通報稱,已對當事人進行了嚴肅處理,要求全市園林和林業綠化系統善待媒體,尊重記者,自覺接受輿論監督。
此事的導火索,是一篇關於“濟南部分公園內餐館價格偏高問題”的新聞報道。仔細看了下這篇報道,內容客觀公正,有實地調查,也有濟南市園林和林業綠化局的回應,是一篇很正常的監督報道。
更何況,濟南早有規定,禁止把公園變成私園,禁止在公園內設立為少數人服務的會所、高檔餐館、茶樓,以及健身、美容、住宿、接待等場所。記者進行實地探訪,看相關規定有沒有落實到位,是合情合理的做法。發現問題的目的,是為了解決問題,為了讓廣大市民更好享受社會公共資源。試問,這何錯之有?
可是,因為一篇正常的報道,濟南市園林和林業綠化局工作人員卻將記者移出羣聊,令人大跌眼鏡。見報前就相關問題接受記者採訪,見報後卻又排斥記者,“變臉”如此之快,折射了相關公職人員對待輿論監督的不正常心態。
此事中,記者發現問題,敦促相關部門解決問題,捍衞的是社會公共利益,而一些人對輿論監督的思想認知出現了偏差。
首先,他們對新聞工作存在偏見和誤解。進行正當合理的輿論監督,是新聞媒體職責所在,更是民眾基本權利。合理輿論監督,最後形成的也是正能量。
其次,他們對自身工作的職責和性質出現誤判。有些工作壓力大有難處,可以理解,但這並不是一些人漠視輿論監督的正當理由。尊重新聞記者,尊重輿論監督,本質上是在尊重人民羣眾的利益。
近幾年,山東全省自上而下,都在打造一個良好輿論監督環境。山東省委領導曾明確表示,山東要加大輿論監督力度,組織新聞媒體明察暗訪,對典型案例公開曝光,營造風清氣正的社會環境。
顯然,記者被移出羣這種事,與這樣的大背景大趨勢相違背。涉事人員強調,把記者踢出羣,是其個人行為,和單位沒關係。事實上,相關單位應該舉一反三,強化作風和紀律建設,及時糾偏相關公職人員的錯誤邏輯認知和具體行為。
接受輿論監督,將記者拉回羣只是第一步,教育引導公職人員正確應對輿論監督行為,才是正解。只有如此,才能形成對輿論監督的普遍開放和支持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