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中央廣電總枱國際在線】;
在中國最高權力機關高票通過關於完善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制度的決定後,西方一些國家坐不住了。當地時間12日,七國集團(G7)外長拋出一份所謂聲明,再次打着“民主”幌子,污衊北京此舉“破壞香港的高度自治”“背離香港達至普選的目標”,無理要求中國依據《中英聯合聲明》行事等等。
但凡對香港歷史與現實稍有了解的人,都能看出這些指責是信口雌黃。恰恰是那些鑽香港選舉制度漏洞的反中亂港分子及其背後反華勢力,才是破壞香港民主和社會發展的禍根。
回顧歷史,在被英國殖民的150多年裏,香港市民飽受政治打壓,甚至連上街遊行的權利都沒有,毫無民主可言。恰恰是在迴歸祖國之後,得益於 “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針的貫徹落實,香港市民才真正過上當家作主的日子,享有前所未有的民主權利和自由。
需要指出的是,“一國兩制”方針從提出之日起,其根本宗旨就是維護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保持香港繁榮穩定。也就是説,“一國”是“兩制”的前提和基礎。中國中央政府依據憲法和香港基本法對香港行使全面管治權,香港在中央授權下享有高度自治。
作為中國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人大此次從憲制層面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目的是堵上國家安全風險漏洞,保護香港特區政治穩定,讓特區政府有條件集中精力改善民生、發展經濟。此舉與所謂“破壞高度自治”根本扯不上關係。恰恰相反,這一舉措有利於推進香港民主制度循序漸進發展,更好地保障香港享有高度自治。
以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為例,其目的是要把反中亂港分子排除在香港特區管治架構之外,還香港政壇清明。這並不等於把香港所有反對派排斥在管治架構之外。他們當中愛國愛港的人,將來依然可以依法參選與當選。這意味着,在未來民意代表性更廣泛的香港立法會里,議員們依然可以表達不同的聲音。何來“消滅異議聲音”之説?
關於香港普選目標問題,事實上,如果沒有反中亂港分子阻撓破壞,按照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2014年通過的 “8·31”決定,香港原本可以在2017年實現行政長官普選、在2020年實現立法會普選。現在沒有如期實現,誰該負責?人們心知肚明。
外界注意到,中國全國人大此次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對涉及普選的基本法第45條、第68條沒有作任何改動。這表明,香港根據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原則最終達至普選的目標不會改變。這充分體現了中國中央政府對香港發展民主政治的決心和誠意,展現了國家制度自信。G7國家外長硬將香港選舉制度的適度優化與普選目標掛鈎,完全是顛倒黑白、混淆視聽。
至於他們再次把《中英聯合聲明》搬出來説事,更是無稽之談。該聲明並沒有賦予英國在香港迴歸後對香港承擔任何責任和干預香港事務的權利。英方對迴歸後的香港無主權、無治權、無監督權。而且,《中英聯合聲明》是雙邊文件,其他國家和組織無權假借其干涉香港事務。G7國家外長此舉違背了不干涉別國內政這一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暴露出陰暗的殖民主義心態以及遏制中國發展的險惡用心。
人們看到,在中國全國人大通過完善選舉制度的決定後,香港市民發自內心地表示擁護,國際社會也予以廣泛支持。這充分説明中國涉港政策深得人心,香港明天會更好。G7國家所謂外長聲明不過是基於意識形態偏見的慣性表態而已,掀不起風浪。(國際鋭評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