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民領不到賄款衝民進黨部要錢被判刑,綠營自家人都看不下去稱“痛心”

選民領不到賄款衝民進黨部要錢被判刑,綠營自家人都看不下去稱“痛心”

翁明志 圖源台媒

民進黨金門縣黨部前主委翁明志9日凌晨在他個人臉書發出一封法院判決書,驚爆民進黨金門縣黨部現任主委、金門縣議員蔡其雍在議員選舉過程中疑似買票賄選,還遭選民多次到黨部索要賄款。翁明志説,這不止是全台首例,也會成為全台笑話,讓他痛心疾首。

根據翁明志發出的金門地方法院刑事判決書中指出,被告何女受蔡其雍支持者的邀約,先將户籍遷到第一選區並約定好要把票投給蔡,以選前交付新台幣5000元作為對價,後來何女又幫忙向其姐與外甥詢問有無意願以同等對價支持蔡,外甥當場拒絕,但姐姐卻未表達反對,何女因而認定姐姐已允諾賣票,但後續一直未收到期約款項,且聯繫不到中間人,前後3次到民進黨金門黨部要求蔡其雍出面處理,並跟在場的人告知期約賄選情節,才遭查獲。

何女遭判有期徒刑3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又共同犯“選罷法”交付賄賂罪,處有期徒刑1年7個月。均緩刑4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台幣5萬元。褫奪公權3年。

翁明志9日接受台媒電話採訪時表示,先前就曾聽到有關蔡其雍涉及賄選的傳聞,但都未經證實。夜裏上網看到法院的判決書,裏面有提到民進黨金門縣黨部,所以他才特別去詳閲內容,發現確有其事,當下便感到痛心疾首、相當難過。

翁明志説,民進黨金門縣黨部是他在20幾年前所一手創立,沒想到如今卻淪落至此,爆出有選民跑到黨部索要賄款,這不止是全台首例,也會成為全台笑話,讓他覺得憤怒、更感到痛心。

翁明志也呼籲,現在民進黨金門縣黨部有涉及賄選,應該要出面來説明,到底縣黨部涉案的程度如何,為何相關的的調查記錄能成為起訴的證據,可見得證據有一定的可信度。

對此,蔡其雍回應表示,那是被告的個人行為,跟黨部無關,事情還是需以院檢的調查為主。

海峽導報記者方豔豔 整理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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