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總統實權不及總理,可也不是“吉祥物”

極目新聞記者記者汪亮亮 黃佳琦

印度總統選舉結果21日揭曉,執政的全國民主聯盟推舉的候選人德勞帕迪·穆爾穆擊敗反對黨聯合提名的候選人亞什萬特·辛哈,當選印度新一任總統。

穆爾穆將於25日宣誓就職,接替拉姆·納特·科温德,成為印度首位來自部落地區的總統和歷史上第二位女總統。

在近年來與印度有關的國際政治新聞中,人們關注到的通常是印度現任總理莫迪,對總統卻知之甚少。這並非我們孤陋寡聞,而是由印度的政治體制決定的。作為國家元首,總統在印度有何權力和職能?印度總統僅僅是一個“吉祥物”嗎?

印度總統實權不及總理,可也不是“吉祥物”
印度新一任總統穆爾穆(中)(圖片來源美聯社)

在印度,總統是國家元首及第一公民,也是印度武裝部隊的最高統帥;總統由聯邦議會及各邦立法機關經選舉產生的議員選出,每屆任期5年,可連選連任。根據印度憲法,總理及內閣成員執掌政府職權。

印度1950年憲法中規定,印度採取英國式的議會民主制。在這種體制下,總統不掌握實權,其職責主要是禮儀性的,承載象徵意義。

在實踐中,總統僅僅是形式上的最高領導人,國家大權實際上掌握在以總理為首的內閣手中。

印度憲法第74條規定,總統應該按照內閣的建議行事,“在以總理為首的部長會議的幫助和建議下,行使憲法賦予的權力和職能”,而不能隨便按照個人喜好自行其是。

理論上來講,憲法賦予了總統不少權力。例如,印度總統負責接收外國使節呈交的國書,簽署國會立法的法案使其生效,且能有限度地退回或擱置法案,在國會兩院其中一院休會時能夠決定頒佈臨時性法律,有權赦免或減輕已定罪者的刑罰,特別是涉及死刑的案件。

不過在大多數時候,印度總統通常是象徵性的虛位元首。

印度總統不只是“吉祥物”

當印度總統和總理意見一致時,總統的存在感通常不是很高,其職權往往處於“隱身”狀態。

例如,上兩屆印度總統都與莫迪政府友好合作,因此議會通過的議案都能順利得到總統的批准,莫迪政府的行政權力也得以順利行使。

但依據印度憲法,總統的職權也有一定的自主空間,當總統和總理“不對付”時,總統也能阻止總理推行的法案通過。

在印度,總統召集兩院開會,宣佈休會或解散人民院。雖然不參加兩院的討論,但兩院通過法案後須經總統同意才能生效,一些議案必須聽取總統意見後才能提出。

理論上來看,如果總統不同意某項議案通過,可以將其退回議會再行討論。面對總統退回的議案,議會可以選擇放棄提案,或者根據總統意見修改議案後再次提交,或者不經修改再次提交。當議案通過議會再次提交給總統時,不管是否願意,總統都必須批准通過。

但是,這並不意味着總統沒有其他選擇,總統也可以通過“既不退回議會、又不批准法案”的方法將其擱置,即所謂的“口袋否決”。

1986年,時任印度總理拉吉夫·甘地不遺餘力地想使得《郵政(修正案)法案》生效,但印度第七任總統吉亞尼·宰爾·辛格在反對派領導人的呼籲下,使用“口袋否決”的方法,拒絕通過該法案,以表示他對該法案的反對。後來,這條法案於1990年被撤回。

由此看來,雖然印度總統掌握的實權不及總理,但也不能簡單地稱之為“吉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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