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從一起危險駕駛案中追查出漏罪
本報訊(記者盧金增 通訊員馬靜)“簡案、小案佔基層檢察院案件總數的80%以上,與人民羣眾息息相關。對簡案、小案,檢察機關更要嚴格依法監督。”日前,山東省鉅野縣檢察院檢察官從一起危險駕駛案中追查出一項漏罪。
今年初春,李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移送鉅野縣檢察院審查起訴。在閲卷時,一個細節引起辦案檢察官任衞東的注意:李某有因酒駕、偽造駕照被外地公安機關行政處罰的記錄,但細查發現,行政處罰信息不全面,公安機關也沒有移送李某的相關犯罪事實。
李某是否有漏罪?疑點不消除,不能輕易起訴。訊問時,檢察官着重圍繞偽造身份證件行為對李某展開訊問,得知李某在外地打工期間,由於沒有機動車駕駛證,為了駕駛車輛時方便應對檢查,便辦理了3張假機動車駕駛證和1張假身份證。經過全面引導偵查取證和實時跟進監督,檢察官成功追訴李某偽造身份證件的遺漏犯罪事實。
“我雖然辦理過假駕照,但也接受過行政處罰,我認為應該對我不起訴!”李某對檢察官説。檢察官向李某詳細解釋了刑事犯罪與行政違法的關係和處置原則,並且對李某行為的主觀惡性和社會危害性進行分析闡釋。最終,在值班律師的見證下,李某表示自願認罪認罰並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近日,法院以偽造身份證件罪、危險駕駛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盧金增 馬靜)
(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