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作為名義上的君主, 英國女王到底擁有哪些權利!

由 鈄翠娥 發佈於 綜合

1688年,英國資產階級和新貴族發動了著名的“光榮革命”。次年,英國議會通過了《權利法案》,該法案對英國國王的權力進行了極大的限制,國家權力由君主轉移至議會,英國也成為了首個君主立憲制國家。
如今,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僅僅作為象徵性的國家元首,真正行使職權的國家首腦是英國首相。但是,英國女王終究還是女王,她到底擁有哪些你想不到的權力呢?

1.豁免起訴權。意思就是,當女王犯錯時,她可以免於處罰。畢竟,在英國也沒人敢去起訴女王。當然,當今的英國女王一直給人的形象都是兢兢業業,基本上不會犯什麼大錯誤。
2.對外宣戰權。英國女王可以宣佈對外宣戰,但是這個權力目前對於女王來説很難會用到,畢竟當今的世界潮流以和平發展為主,沒有什麼特殊情況的話,女王也不會去對某個國家宣戰。

3.解散議會權。英國女王有權解散議會,但是在現在基本上是需要英國首相提出請求,女王才可以表示同意解散議會。
4.批准法律權。目前,英國通過任何一條法律,都需要得到女王的批准。也就是説,如果女王對某條法律不滿意,她是可以有權去否決的。
5.任免首相權。雖然,英國首相都是通過選舉產生,但是最終的擔任需要經過女王的同意。另外,女王對某個首相十分不滿意的話,她也是有權去罷免的,只是女王幾乎不會去使用而已。

6.英國女王出國是不需要護照的,因為英國的所有護照都是以女王的名義進行簽發,也許女王的尊容就是最好的護照。另外,女王開車是不需要駕照的,她的汽車也沒有車牌,理由同上。如今90多歲高齡的女王仍舊可以開車行駛,這也説明女王的身體依舊是十分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