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來自微信公眾號:每日經濟新聞 (ID:nbdnews),記者:肖世清 編輯:廖丹 孫志成 蓋源源 ,原文標題:《除了還利息本金,還要支付服務費!這家銀行跨區域發放超高利率貸款,借款人實際利率令人吃驚》,題圖來自:視覺中國
近期,有借款用户向記者投訴,其通過一互聯網平台新橙優品向龍江銀行申請貸款,還款時才發現除了利息還需要支付服務費。若加上服務費,記者計算發現,其貸款的實際年化利率都已經超60%了。
而在黑貓投訴平台上,記者檢索“龍江銀行新橙優品”,投訴信息多達百餘條,多數投訴發生在今年,投訴者來自全國不同的地區。而記者注意到,投訴信息中,“收取高額服務費”也被頻繁提及。此外,記者還發現,與龍江銀行合作的平台不單單隻有新橙優品一家。
作為一家位於黑龍江省的地方性城商行,龍江銀行為何如此熱衷與互聯網平台合作放貸?又是否合規?對此,每經記者採訪了多位借款人、銀行從業人士、助貸機構從業人士及法律專家,解答了上述疑問。
用户借款年化實際利率超60%
在新橙優品上有過借款經歷的張先生告訴記者,他當時借款6000元,借款9個月,合同約定利率為7.8%。實際還要額外償還共計1420.81元的服務費,這筆費用也是分9個月償還。
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但是他們並沒有提示我有服務費,我是在後來還款的時候才發現有這筆費用。”張先生説,自己的借款合同是和龍江銀行簽訂的,後來發現另一份擔保諮詢服務協議中還有服務費。
張先生提供的還款計劃表顯示,他第一個月需要償還本息689.82元,剩下的8個月每月還688.52元。此外,第一個月他還需要支付服務費460.81元,剩餘8個月每月支付服務費120元。
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無獨有偶,和張先生有着共同遭遇的另外一位廣東爆料人士告訴記者,由於疫情影響,去年他在資金週轉困難的情況下,分別在新橙優品上借了兩筆錢,每筆1萬元,這兩筆貸款都是由龍江銀行發放。
該人士告訴記者:“我有一筆貸款合同約定利率是7.8%,6個月還清,但是這筆貸款我還需要支付1568元的服務費。算上服務費,貸款年化利率已經達到35%。”
根據該人士提供的截圖信息,他每月需要還貸款本金利息1700元左右,同時,還款第一個月他還需額外支付568元服務費,剩下的5期每月支付服務費200元。
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考慮到資金分期償還因素,根據上述兩位人士提供的借款信息,使用IRR(內部收益率)公式計算貸款的實際利率。張先生貸款6000元,貸款9個月,疊加服務費,第一期還款金額為1150.63元,剩餘8個月每月還808.52元,其IRR下月利率為5.28%,對應實際年化利率(單利)約為5.28%×12=63.36%。
此外,爆料人士貸款10000元,貸款6個月疊加服務費,第一期還款金額為2268.46元,之後4月每月還款1904.79元,最後一個月還款1904.78元。根據相同的計算公式,他每月實際還款利率為5.05%,實際年化利率則為60.6%。
實際上,關於貸款利率,2020年8月最高法在新修訂的《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中指出:“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若是按照最新的LPR報價,一年期為3.7%,也就意味着當前民間借貸最高利率為4×3.7%=14.8%。
雖然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利率在8%左右,考慮到貸款人需要承擔的服務費等,獲得一筆貸款的實際利率已超60%,遠高於當期4倍LPR。
但4倍LPR的上限是否適用於持牌金融機構?值得注意的是,在最高法《關於修改的決定》中提到,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也就是説,4倍LPR的上限對持牌金融機構並不適用。如今金融機構貸款利率上限,目前暫無明確規定。
跨地域發放互聯網貸款涉嫌違規
除了貸款實際利率高之外,記者發現,上述張先生和爆料人士均來自廣東省,而龍江銀行則是一家位於黑龍江省的城商行。
2021年銀保監會辦公廳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通知》,其中明確指出:“嚴控跨地域經營。地方法人銀行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的,應服務於當地客户,不得跨註冊地轄區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無實體經營網點、業務主要在線上開展,且符合銀保監會其他規定條件的除外。”
那麼,地方中小銀行與互聯網平台合作異地貸款,是否涉嫌違規?有銀行業知名律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今年2月,央行召開加強存款管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各地監管轉達會議要求。
在當時會議之後監管部門通過窗口指導的形式明確了,民營銀行中有5家銀行展業範圍不受空間限制,‘豁免’適用跨區域經營規定。但是仍然有很多並不屬於這5家中的中小銀行試圖將自己定位為‘純互聯網銀行’以獲得豁免,這無疑是在試探監管底線。”
那新橙優品又是一個怎麼樣的平台,背後又是誰在運營操作?
記者通過應用商城下載新橙優品App,發現這是一款金融借貸軟件,同時還提供購物服務。記者注意到,新橙優品微信公眾號顯示,該賬號認證主體為晉中龍信互聯網小額貸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晉中龍信”),而通過該微信公眾號,記者也能夠下載前述新橙優品App。
然而,根據新橙優品App註冊協議顯示,其運營主體是廈門新流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廈門新流”),該公司成立於2019年9月,註冊資本1億元,經營範圍包括互聯網域名註冊服務;科技中介服務;互聯網接入及相關服務(不含網吧)等。
記者從前述爆料人士提供的服務合同中發現,合同甲方為廈門新流,向貸款用户(乙方)提供貸款諮詢、協助尋找貸款來源、協助辦理相應貸款申請手續等相關獲客推薦技術服務,此外,還負責開發並運營用户貸款使用的線上服務平台。
記者調查發現,除了與龍江銀行簽署借款合同外,這些貸款用户還分別是與陝西經濟協作融資擔保有限公司、陝西大秦絲路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秦絲路融資擔保”)簽署了擔保諮詢服務協議和風險保障計劃標準條款。
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擔保諮詢服務協議顯示,甲方(貸款用户)自願委託乙方(融資擔保公司)向其提供借款諮詢及還款管理服務,並在貸款成功後向乙方支付諮詢管理服務費。
另外,從借款人提供的風險保障計劃標準條款來看,借款人需繳納風險保障金和風險保障服務費,且這兩項費用不會向借款人退還。而該條款是由三方共同簽署,即:借款人、發行方“大秦絲路融資擔保”、保險代理方“新流保險代理(廈門)有限公司”。
上述爆料人士認為,一般借貸業務中,引入第三方擔保是為了增信,在借款人發生逾期的情況下,欠款由擔保方償還給銀行。此外,擔保方會給借款人投保,“但是我向他們索要保單信息時,對方卻無法提供,表示沒有保單。”
記者致電龍江銀行,以新橙優品平台借款人身份詢問該行客服人員是否與上述擔保公司有合作,對方回應表示:“我們只是負責給新橙優品提供資金,但沒聽説和融資擔保公司有協議。”隨後,記者聯繫該行另一名工作人員詢問是否知曉異地放貸違規,對方稱:“這是後台的業務,可以幫您反饋給後台,但後台審核的流程和放款的流程我們確實看不到。”
記者又通過新橙優品App公佈的聯繫方式,致電平台客服詢問服務費事宜,對方回覆稱:“請提供一下您貸款的手機號碼,我們才能回答您的問題。”
而後,每經記者再次致電新橙優品客服電話,表明記者身份並就貸款服務費收取事宜進行諮詢,對方回覆道:“需要貸款用户本人來電諮詢。我們的收費都是合法合規的。”當記者詢問對方有沒有能夠接受媒體採訪的部門或者聯繫方式,對方表示不太清楚。
記者再次詢問除了新橙優品微信公眾號公佈的客户服務電話,是否還有別的渠道能夠了解到新橙優品其他聯繫方式,對方明確只有這一個客服電話,“沒有其他聯繫方式的”。
有助貸機構的從業人士告訴記者:“一般通過互聯網貸款借高息的用户,資質信用都不太好,銀行選擇和這些平台合作當然也會意識到壞賬風險較高,所以這當中,有可能存在平台、融資擔保公司、銀行三方將服務費進行分潤的模式。”
記者還注意到,與龍江銀行合作的第三方互聯網平台不止新橙優品一家。在前述投訴平台上,記者在投訴龍江銀行的關聯詞中發現,首付寶、玖富萬卡等平台也被廣泛提及到。
與互聯網平台合作的以中小銀行居多
在投訴平台上,記者發現,與新橙優品合作的大多是中小銀行,這當中包括烏魯木齊銀行、威海藍海銀行等。
某短視頻平台上,有用户私信告訴記者:“我在新橙優品上的借款已經逾期了,這筆貸款是威海藍海銀行發放的。”該用户嘗試和平台協商減免一些服務費,對方不同意,後來乾脆就不還款了。
從該用户提供給記者的還款計劃表來看,其借款金額為10000元,還款期限為12個月,合同約定利率為8.5%,但每期還需要支付19元至229元不等的服務費。
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記者發現,這筆貸款中,該用户支付的服務費共計1507.76元。根據IRR(內部收益率)計算,該用户實際支付的月利率為3%,實際年利率則約為36%。
該用户還告訴記者,服務費並未寫進貸款合同,而是在之後還款的時候才發現有這筆費用。
記者通過財報中披露的聯繫方式,以貸款人身份聯繫威海藍海銀行,對方表示:“我們確實跟新橙優品有合作,還和其他很多平台有合作。”
當記者問及是否知曉合作方新橙優品額外收取服務費,對方回應表示:“這個需要核實的。您可以通過在線平台提供相關(貸款)憑證,我們替您報送。”
公開資料顯示,威海藍海銀行於2016年12月16日經監管批准籌建,2017年5月24日獲批開業,為山東省首家民營銀行,主要通過互聯網開展業務。
2021年年報顯示,截至報告期末,該行總資產規模接近457億元。去年實現淨利潤6.15億元,較2020年的3.37億元同比增長82.49%。資產質量方面,2021年不良貸款餘額3.15億元,不良貸款率1.09%,同比上升0.11個百分點。
記者注意到,和龍江銀行不同的是,該行佈局的是互聯網民營銀行。而銀保監會在《關於進一步規範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通知》中對於跨區域經營限制中明確,“無實體經營網點、業務主要在線上開展,且符合銀保監會其他規定條件的除外”。
專家:三大原因促使中小銀行熱衷與互聯網平台合作
在監管重壓之下,為何中小銀行鋌而走險,頻頻與互聯網平台開展異地放貸業務?
上述律師認為,中小銀行互聯網貸款面臨着重重困境是其熱衷與互聯網平台合作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是面對迅猛發展的科技勢頭,中小銀行缺乏人才與投入,因此難以通過金融科技等先進技術深入到普惠、長尾客户當中。
二是即便有了金融科技手段,中小銀行依然面臨客户數據積累不足等問題,無法真正地瞭解零售客羣真實需求,也因此存在留存客户的難題。
三是缺乏場景。要真正做到普惠金融,場景是不可缺少的。銀行如果從零開始搭建自身場景,耗時且未必能夠收到好的效果。
有銀行從業人士對記者表示:“主要是部分中小銀行規模和資本實力較弱,經營與風控能力不強,而互聯網平台擁有數據流量,數字信息技術方面有優勢,部分中小銀行希望與互聯網平台合作,通過數字信息技術、場景創新賦能金融服務,提高運營效率,增強獲客、風控能力及市場競爭力。同時,對於互聯網平台而言,將使平台數據流量與數字化技術更好變現。”
有銀行從業人士認為,目前互聯網平台金融業務已納入全面監管,持牌金融機構與互聯網平台合作也有明確規範。此外,該人士認為,在市場約束上,公開報道的力度非常大,通過新聞報道給予銀行壓力,也能進一步促使其合規工作。
龍江銀行淨利潤已連續三年下滑
事實上,隨着銀行業馬太效應的加劇,近年來不少中小銀行也開始合併重組以求突圍。
然而,作為東北地區一家合併而來的地方性城商行,龍江銀行也同樣面臨着不小的業績壓力。根據2021年年報,龍江銀行的營業收入、淨利潤雙雙下滑。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末,龍江銀行總資產(母公司口徑)2785.57億元,同比增長6.33%。全年實現營業收入44.07億元,同比下降4.15%;實現淨利潤7.32億元,同比減少2.13億元,降幅22.49%。
將往年數據結合起來看,龍江銀行的業績上下波動幅度也非常明顯,2017年-2020年該行分別實現淨利潤13.97億元、16.09億元、15.03億元、9.45億元。值得注意的是,龍江銀行的淨利潤從2019年開始便已同比下降約7%,2021年已是淨利潤連續第三年出現下滑。
資產質量方面,截至2021年末,龍江銀行不良貸款餘額為40.02億元,不良貸款率為3.31%,較2020年末增加1.12個百分點。據銀保監會披露的《2021年四季度銀行業保險業主要監管指標數據情況》,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1.73%,較上季末下降0.02個百分點。該行不良貸款率的水平,遠高於同期行業水平。2017年-2020年,該行不良率分別為2.22%、2.14%、2.05%,2.19%,均超過2%。
業績下滑之外,近些年龍江銀行還頻頻收到監管罰單。今年4月,龍江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相關責任人被監管一口氣開具28張罰單。處罰信息決定表顯示,因內控管理機制不健全、內審工作有效性不足、虛增規模等19項違規,被黑龍江銀保監局處以罰款1260萬元,算上9家分支機構及18名相關責任人,合計被罰款1880萬元。
另外,近些年龍江銀行原核心成員接連“落馬”。2022年3月3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該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張建輝存在向管理和服務對象放貸獲取大額回報,把金融審批作為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嚴重破壞金融市場秩序等行為,被開除黨籍及公職。
在此之前,2021年1月1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該行原監事長李久春因其行為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違法發放貸款犯罪,被開除黨籍;2020年12月1日,該行原黨委副書記、行長關喜華因行為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貪污犯罪、受賄犯罪等,被開除黨籍。
值得注意的是,黑龍江銀保監局發佈的《關於2022年一季度全省銀行保險機構消費投訴情況的通報》顯示,龍江銀行投訴量在全省銀行業金融機構中排第四,共計143件(其中信用卡投訴9件),同比增長155.36%。而一季度黑龍江省城市商業銀行投訴量共402件,龍江銀行就佔超三分之一的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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